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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石户米粉问题叉烧案有进展 6嫌疑人已被

  近日,“问题叉烧”流入南宁市桂林石户米粉店的事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2月25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传出新消息,该院于2月24日下午对涉案的6名嫌疑人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作出的决定后,25日,机关已对6人执行。通过各被告人的供述,南国早报记者还原了问题猪肉是如何变成叉烧流入石户米粉店和快餐店的全过程

  50岁的周某忠和李某梅夫妇都是玉林人,家住南宁市人民北一里。从2013年1月开始,他们就从市区外的县镇购买病死和死因不明的问题猪肉,然后拉回住处进行切分、整理和分类,再以高价销售出去。

  周某忠说,这些猪肉是他从一个武鸣籍男子手中以每公斤11.6元的价钱收购的,“这些猪肉的颜色与正常猪肉不一样,热天有异味,且都没有盖过章”。

  据李某梅供述,他们加工、销售的猪肉在进货时就已剥了皮,相比正常猪肉,这些问题猪肉的肉色比较红,懂行的人一般很容易分辨出来。病死或不明死因宰杀出来的猪肉,肉里会有很多血水渗出来。

  据了解,周某忠夫妇对问题猪肉进行分类后,拿到人民北一里的加工点附近销售,或由李某梅在口摆卖。成色好一些的猪肉,以每公斤16元销售,差的猪肉以每公斤14元销售,而排骨的价格高一些,每公斤约20元。他们每天的营业额有2000多元,盈利有500元左右。其中相当一部分瘦肉都卖给了陶某醒(已刑事)。

  住在人民北一里的文某(在逃)也做和周某忠一样的。玉林籍姚某和唐某明知文某贩卖的是问题猪肉,但为了获取一天20元至80元的酬劳,帮助文某切分、整理、分类和包装猪肉。此外,文某还将这些问题猪肉卖给陶某醒一家,或在菜市场上销售。

  据悉,陶某醒和妻子黄某玲及26岁的儿子陶某炎从横县来南宁,一家三口在燕子岭下六巷一出租房经营叉烧作坊,并雇用25岁的侄子陶某能作帮手。陶某醒和陶某炎父子俩价格便宜,明知周某忠和文某卖的是问题猪肉,仍然进货用于制作叉烧,并由黄某玲接受订货、称量和分包,再由陶某能送货给南宁市石户桂林米粉连锁店和一家快餐店。

  黄某玲供述,他们以每公斤12元至16元的价格进货,做成叉烧后以每公斤36元至38元销售给石户桂林米粉连锁店和快餐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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