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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期:桂林市乡村振兴工作简报

第七期:桂林市乡村振兴工作简报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纪委全程参与。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扎实开展动态监测和帮扶,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优化网格员配置,常态化开展定期排查、集中筛查、日常巡查等工作。强化部门风险信息比对和预警研判,定期分析返贫、致贫风险信息,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截止

  把“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区全市农民收入增速”作为工作重心。一是发挥产业增收优势。产业是桂林乡村振兴的一大优势,通过完善和落实产业奖补、小额信贷等帮扶政策,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示范区(园、点)带动作用,深化消费帮扶,助力脱贫群众及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加经营性收入占比。二是着力推进稳岗就业。抓好各类技能培训,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大力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延续就业帮扶车间优惠政策,支持脱贫人口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中有增。三是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实施分层分类保障救助,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全面抓好国家、自治区以及桂林市考核评估发现的三个层级问题的整改落实,夯实“四级领导”主体责任(四级主官主责、领导干部党政同责、行业部门协同履责、驻村干部履职尽责),强化“五支队伍”帮扶责任(部门干部、乡镇干部、村委干部、驻村干部、帮扶干部),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做到责任压实到位、任务分解到人、时限落实到天,确保整改任务有序有效推进,整改全面、彻底、不留死角。

  一是深入开展督查指导。出台《桂林市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工作方案》,督查暗访覆盖全市所有脱贫村、重点帮扶村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截止6月底,共派出了34个暗访组,暗访125个乡镇294个脱贫村,印发5期暗访专报,并指导开展整改工作。二是深入开展培训宣传。全覆盖培训全市各级分管领导干部、一线工作人员、驻村干部和帮扶干部,提升干部履职能力。今年以来共完成干部培训2.3万余人次,广泛宣传巩固脱贫成果工作的亮点和先进经验,弘扬正能量。三是深入开展走访调研。严格落实走访脱贫户、监测户制度,全面开展走访、调研及慰问活动,提高工作质效。四是深入开展排查整改。建立村级调查、部门协查、数据筛查、集中排查的常态化风险排查机制,紧盯“三保障一安全”等重点内容,做到监测对象早发现、早干预、早消除。

  一是在乡村振兴规划引领上寻求突破。加快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加快贯通产加销,坚持融合农文旅,指导做好村级规划,立足城乡融合、三产融合,做到科学定位、分类推进。二是在乡村示范镇村建设上寻求突破。全力推进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创建工作,指导各县编制示范镇村建设方案,逐步建设一批示范镇村。三是在乡村治理上寻求突破。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健全“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育一批乡村治理创新模式和典型案例。四是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上寻求突破。推动公共服务优化配置到村,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历史建筑等保护和利用,加快村史馆建设和文化墙打造,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平台,培育农村社会好风尚,建设适应新时代乡村发展的乡风文明。五是在项目支撑上寻求突破。今年以来,全市共安排各级衔接资金131163万元,截至6月15日,已支出衔接资金56338.76万元,支出率为42.95%。2022年度计划实施衔接资金项目2719个,截至6月15日,已全部开工,开工率为100%;已完工559个,完工率为20.56%。(市乡村振兴局李晶王柔)

  我市从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稳步提升生产经营性净收入及工资性收入、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等多方面发力,进一步实现脱贫群众稳步增收。今年上半年脱贫户生产经营性收入和务工收入人均5179元,同比2020年上半年的人均收入4626.5元/人,增幅11.9个百分点。

  推动降低生产经营性成本。一是印发了《桂林市涉农物资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的通知,制定《桂林市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下发;印发《桂林市供销合作社关于认真做好农资组织供应助力“稳粮食兴乡村攻坚战”的通知》。加强全市农资供应信息监测,快速响应并处置因疫情造成农业物资调运困难,确保农业物资供应链稳定。4月29日,发出全市第一张鲜活农产品省内“通行证”。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广西供销大集桂林市分会场”活动方案》,截至7月初,全市供销系统举办供销大集8场次,累计现场销售农产品331.55万元。开展县级以上产销对接活动23次,现场签约金额10亿元。二是强化到户产业以奖代补。各县(市、区)均印发了《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实施方案》,截止6月底,共发放奖补资金7511.06万元,受益脱贫户5.5万户。

  提升生产经营性净收入。一是规范对联农带农产业项目支持。县(市、区)均已出台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新型经营主体奖补办法,重点体现联农带农富农机制。目前,全市培育壮大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150家。二是指导村集体经济开展收益分配。印发《关于开展第二季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调研指导的通知》,目前摸排出共341个行政村(含农村社区)已分配3923.85万元。

  提高工资性收入。印发《桂林市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就业帮扶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实就业主体扶持政策,组织开展帮扶车间认定。截至7月4日,全市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务工规模已达到17.69万人,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4.99%;截止6月底,人社部门就业资金实际支出12666.63万元;截至7月10日,跨省就业交通补助249.8万元、劳务补助14.28万元;截至7月7日,全市认定就业帮扶车间549家,吸纳脱贫劳动力4644人;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举办招聘会293场次,提供就业岗位22万个;人社部门利用就业资金有针对性开展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1483人次。(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邓慧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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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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