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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临桂区:被授予广西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网桂林7月10日电(通讯员张娜)近日,广西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因在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方面表现突出,被授予“广西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该院公诉科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认真落实妇女儿童权益的方针政策和司法原则,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刑事犯罪,积极探索妇女儿童权益的新途径、新方法,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该院先后成立了“妇女儿童岗”、“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开通妇女、未成年人“绿色通道”。对于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涉及危害妇女儿童的案件,优先受案审查。

  与控申部门联合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2011年至2016年,对刑事被害人及家属中的28名妇女儿童实施了救助,救助金额达11万元,体现了对妇女儿童的人文关怀,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加大,通过宣传营造关心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该院联合相关单位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妇女儿童权益普法宣传活动。与临桂达成合作共识开设检察专栏,通过“阳光检察”栏目,以案释法,生动形象地普及妇女儿童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

  该院公诉科还依托检察新,微信号,定期推送妇女儿童权益的普法宣传文章,用真实的案例释法,同时为未成年人及其家属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另外还通过举报宣传周,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利用网络、电视、报刊、板报等形式积极开展未成年犯罪的工作和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人身安全的调研活动。

  据统计,2011年至今,该院共为中、小学校上宣传课40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2015-2016年检察共撰写了400余篇宣传文章发表于《检察日报》、《网》、《广西检察网》、《公诉人》等。一系列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两年来,该院公诉科被市妇联授予“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次,3名获得桂林市巾帼建功标兵和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通过办理张某某案向临桂区教育局发出的开展教育、加强安全防范、关心留守儿童等工作的检察获得了全区“精品检察书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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