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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西桂林市秀峰区招聘1人公告(2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秀峰区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秀峰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秀峰区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签名,加盖桂林市秀峰区公章,报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依次递补。

  (一)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由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符合当日复检的项目安排当日复检;符合当场复检的项目,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由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一)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桂林市秀峰区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7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秀峰区与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秀峰区2017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桂林市秀峰区不指定面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秀峰区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秀峰区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切勿上当。

  原标题:桂林市秀峰区2017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附件一:桂林市秀峰区2017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二:桂林市秀峰区2017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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