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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桂林租房遇奇葩房东 随意进入房间翻她们东西

  近日,不少“租房一族”也道出了萦绕心中的诸多烦恼:租房遇上“黑中介”、房东频频来“偷袭”、奇葩租友,等等。采访中,不少房客感慨:都说在城里当“房奴”不易,退而求其次,当个房客更难找到安全感。

  南宁人小韦去年毕业于桂林理工大学。毕业时小韦的工作还没有确定下来,于是他和另外3名同学决定在桂林合租一间房子住下来再做打算。他们找到了一家房屋中介公司。很快,中介公司就通知小韦,为他们找到了位于建干的一套70平方米的房屋。

  因为地段不错,租金也合理,小韦和3名同学当即交了3个月的房租,第二天就搬进了房子里。在桂林有了个“临时的家”,小韦和同学原本以为可以了,没想到他们只住了十多天,就了“令”。一天傍晚,一名中年妇女地敲门进来,称房子是她的,让小韦他们马上搬出去。

  这事让小韦和同学傻了眼,明明是交了房租从中介那里租来的房子,怎么突然来个人要赶他们走?他们对那名中年妇女说:“我们是租房,凭什么搬出去?”于是,双方发生了争执,最终中年妇女找到工商部门投诉。经过一番调查取证,小韦和同学所租的房屋确实是那位中年妇女的,她在一个月前委托房屋中介公司出售该房。中年妇女称,当时她就与房屋中介协议3个月内卖房,期间不能往外出租,没想到中介为了利益还是把房子租出去了。调查中,工商执法人员认为中介公司违反与卖房者签订的合同,属于违法租房,责成公司停止租房,并退还小韦等人的全部费用。

  交的房租是退回来了,但还是让小韦很不开心。“明明交了租金,说赶走就赶走了,感觉像流浪汉。”小韦告诉记者,因为刚毕业没有社会经验,对桂林又不熟悉,他和同学只能找中介租房。但一些“黑中介”常常让租房者不省心。他的不少同学在租房时也了中介乱收费、中介冒充房东等情况,有的同学甚至放弃了找中介租房,自己印好求租信息到附近各小区,但这样做仍难免被骗的风险。

  20多岁的刘芳(化名)在市区滨江一家理发店上班,说起自己的租房史,刘芳觉得仿历了一场战争。去年3月,刘芳和她的两名同事在七星公园附近找到了一处房子合租。房子不算大,也就是90平方米的样子,但因为地段不错,离上班的地方比较近,所以虽然房租远超出刘芳她们的预算,但3人还是咬牙租了下来。

  可签约以后的日子却让刘芳她们叫苦不迭“先是油烟机,没过多久热水器又坏了。”刘芳向记者抱怨,因为没有经验,所以签订合同的时候她们也没有留意,等到东西坏了,再找房东处理就没那么容易了。

  刘芳说,每天下班回去,在做饭前,她们都要“全副武装”起来。“刚搬进来时,油烟机时好时坏,等住了一个多星期,油烟机就彻底坏了。向房东反映了好几次,每次他都满口答应,租金一收完就没了下文。现在我们想不租了,他竟然说是我们弄坏的。”刘芳地说。

  刘芳说,几个女生都是爱干净的人,可油烟机坏了,炒菜后,油烟机上的油就一直往下滴,滴落在灶台上,而后流到地板上。更令她们苦恼的是,客厅的饭桌、沙发也都是油腻腻的。

  “油烟机坏了不来修就算了,房东还隔三岔五地来检查卫生,而且还随意进入我们的房间翻东西。”刘芳她们肠子都悔青了,在与房东签合同的当天,不应该答应房东的所有条件。

  最近房东又要求她们腾出一间房来,理由是他的二儿子一家要从外地回来,没地方住。“你说这三间房三个女生住刚刚好,谁愿给他腾间房啊。而且这住起来也不方便啊。”刘芳说,想找间价格地段都合适的房不容易,搬家累人又累心,可这房东让人实在闹心。

  “本该退还我1423元的房费,房东最后只退了820元,真是气人!”说起自己之前的,在桂林工作的湖南人小兰就气不打一处来。小兰称自己纪新城租房时到了一件烦心事——— 房东为了贪点小便宜,竟然耍赖不讲理,不仅不按合同约定退款,还上演“哭穷”的把戏,着实有些“奇葩”。

  “去年8月20日签的合同,租金每个月1500元。”小兰说,由于当时嫌来回搬家太麻烦,当时自己就和房东说好了,想要长租此房,房东同意后,自己一下交了半年的房租9000元和2000元的押金,总计11000元。后来房东由于私事要回老家,让她把七、八月份的水电费和煤气费先垫付了,回头一起结算。因为房东看起来比较客气,小兰没多想就垫付了。

  “不料才住了两个月,房然说要把房子卖掉。”小兰表示,自己听到房东的话后有些着急,此时房东为了安慰自己的情绪,答应房租给一部分优惠,还说房子不可能那么快就能卖出去,让她先住着。小兰本来考虑年后搬家,可没想到的是,后来经常有房屋中介带人来看房子,“晚饭后还有人打电话来要看房,真是烦死了。”

  小兰回忆,由于几乎每天都有人过来看房子,自己平时工作也很忙,难以接受反复的“看房”打扰,于是年前对房东说自己要退房。当时房东同意了退房,并表示押金该怎么退就怎么退。

  今年3月2号,小兰搬完家,3号找房东交接。当她把合同、房屋钥匙以及自己垫付水电费、煤气费的清单给了房东后,房东表示要结算一下费用,核实确定数目后再退款。结果在结算的过程中,房然耍赖,不承认她之前所垫付的水电及煤气费,还把本来就已经破旧不堪的油烟机、扫帚等物品的折损费给加上了,称最多只能退还她900元。

  僵持不下,小兰只好拨打了110,请求协调处理此事。不料在协调过程中,房东仍多次耍赖,并向和小兰哭穷,声称自己是离异人士,还带着一个孩子,生活很不容易,声称自己身上最多只有820元退还给小兰,并要求小兰拿到钱后写一份书,注明两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已经两清,假如小兰不接受,可以走法律程序。

  “碰到这种人真是气人!”小兰说,钱不算多,自己由于工作太忙,没有时间和精力浪费在这种事上,只好委曲求全,最终接受了房东的820元退款。“但这件事真让我受了教训,与房东打交道还是得多长点心眼。”

  今年11月初,中国青年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2002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仅26.2%的受访者认为租房有安全感。受访者租房的不安全感来自门窗设施不安全(63.0% )、水电设施老旧(58.4%)、入室偷盗行为(54.0%)。为提高租房安全性,73.0%的受访者认为应非法中介。

  租房为何难以找到安全感?事实上,除了客观原因外,租客主观的细致程度和经验积累也对租房安全有一定的影响。记者采访了多位我市工商、以及房屋中介方面的资深人士,给租房一族支几招。

  “不管是网站还是中介公司,都要辨别是否正规,不要轻信小广告。在选定房屋前不轻易交付中介费,以免落入诈骗陷阱。”采访中,百梓高敬军表示,在租房时,首先要考虑安全,其次才是方便、交通便利以及价格等,对条件好价格却很低的房源,尤其要多留个心眼,以免上当。

  另外,桂林一家中介公司的资深顾问秦先生还提到,一般租房者从找中介到看房,再到确定租房,会花比较长的时间,所以租房者不要等到现住的房子没几天就到期了才跑出去找房子,这样有可能面临无家可归的。所以最好提前2周左右开始找房源。

  “在签订租房合同前一定要求房东或房屋中介提供房屋的产权证明。”市工商局相关执法人员提示广大租房客,在签订租房合同时,租房者要看清合同所的条款,明确租赁双方的与义务。如有需要,租房客可以要求房东把房子出现问题的各种情况及相关处理责任等写进合同,例如墙面有污损、家具地板坏等,以免发生问题时相互扯皮。此外,还要明确一旦物品损坏双方的责任归属。

  工商执法人员还提醒,正规的房屋中介看房是不收费的,只有在达成协议后才收取报酬,一般的小型中介收取的看房费也不会太高。向中介交付看房费时,看房费最终是否退还,要看双方事先的约定。因此在向中介公司交完看房费后,可要求对方开具盖有公司公章的收据,以便为今后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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