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桂林资讯  信息

2016年广西桂林市中小学教师招聘80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桂林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法(试行)》(桂教人〔2014〕4号)和《关于印发201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人〔2016〕11号)等文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为确保2016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校共设公开招聘岗位293个,计划招聘教师802名,市、县(区)招聘数量如下: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6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㈠招聘对象应获得《教师资格条例》的教师资格证书和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学位。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证书(或提供由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颁发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

  ㈡招聘对象须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㈢对应聘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应聘人数未超过1:3报考比例时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等环节;应聘人数大于1:3比例的统一参加笔试进行筛选。

  2.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统一为两年(含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招聘对象为代课人员的除外。

  3.年龄要求:原则上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31日至1998年4月1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因特殊原因经批准后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参加应聘,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方能应聘。否则,不予以聘用,其后果自负。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