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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招2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现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桂林市临桂新区管委会信息中心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共2个职位计划招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五)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16年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至1998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3、(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本次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桂林市临桂新区管委会信息中心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2016年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和《2016年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已经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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