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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发展休闲农业的思考与对策

  近年来,在市委市的正确领导下,桂林市依托独特的旅游资源优势,以特色农业优势产业为基础,不断摸索特色农业与乡村旅游相结合、新农村建设与休闲农业相结合、地方传统文化与休闲农业相结合的子,休闲农业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好成绩,各项指标名列全区前列。

  1.1.1起步早,精品多 早在2000年,桂林市就编制了《桂林市观光农业总体规划》,在全面分析全市旅游农业资源和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对全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发展目标、方向、布局等进行了全面规划,为桂林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全市累计创建阳朔县世外桃源、恭城县红岩村等11个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阳朔县龙潭门村、兴安县桐木冲村等28个自治区级农业旅游示范点,自治区三星级以上农家乐27家;农业旅游示范点和星级农家乐的数量都名列全区第一。阳朔县、恭城县获得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称号,是广西仅有的两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创建兴安县兴安镇、龙胜各族自治县和平乡龙脊村、阳朔县兴坪镇、恭城瑶族自治县镇红岩村等4个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创建兴安县兴安镇、阳朔县兴坪镇、灵川县大圩镇、龙胜县平安乡龙脊村、恭城瑶族自治县镇红岩村等5个广西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在2011年全区休闲农业“三个十佳”评选中,恭城红岩村、龙胜大寨村获“十佳休闲农业名村”称号,恭城月柿、阳朔金桔被评为“十佳休闲农业名品”、恭城“桃花节”获得“十佳休闲农业名节”称号,获数占全区总量的六分之一。

  1.1.2规模大,发展快 到2011年,全市共创建现代农业科技园、休闲农庄、农业观光采摘园、农家乐532个,比上年增加83个,增长18.49%,农业生态旅游产业接待人数663万人次,同比增加133万人,增长25.09%,实现收入7.56亿元,同比增加1.56亿元,增长26%,从业户数达到3.74万户,同比增加0.32万户,增长9.36%,从事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160元,增加1960元,增长17.5%;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数量逐渐增加,规模逐步扩大,部分农民从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中的收入占到全年收入的30%-40%以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逐步成为桂林市农民增收的新途径和新亮点。去年12月4~6日,“全国休闲农业发展创新发展大会”在桂林市召开,桂林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成效和做法得到了与会400多名代表的高度肯定和称赞。

  1.1.3构架好,线精 桂林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以“一核三区”为发展框架:以雁山区为核心(辐射七星、叠彩、秀峰、象山四个城区和临桂、灵川两县),以阳朔(辐射恭城、平乐、荔浦)、兴安(辐射资源、全州、灌阳)、龙胜(辐射永福县)为副中心构建桂南、桂北、桂西三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区。从时间布局上看,重点打造“春之花、夏之凉、秋之实、冬之雪”为主题的“魅力桂林乡村农业四季游26条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线条精品线,基本涵盖了全市农业生态旅游产业的主要景点、景区,为市民及外地旅游者的休闲、旅游、度假、娱乐提供了很好选择,丰富了全市的旅游产品,促进了全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

  桂林休闲农业在广西区内虽然处于领先地位,但和国外、以及国内其它先进发达地区相比,仍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亟待解决和改善的问题:

  1.2.1缺乏统一规划,重复建设较多 目前,桂林休闲农业尚未有完整统一规划和整体布局,各地根据自己的实力和当地的一些资源随意发展,有的还是性开发,没有形成良性循环。项目建设简单雷同,规模不大,主题突出的精品项目较少。产品结构单一,功能单一,同质化倾向严重。认知与体验项目较少,与游客互动的项目则更少,大多数停留在吃吃农家饭,或者到大规模的农业生产观光的层面上,游客逗留时间短,淡旺季落差大,缺乏创意与文化内涵。

  1.2.2政策扶持不到位 目前,国家、自治区、桂林市都出台了发展休闲农业的相关文件,制定了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但具有可操作性强的政策不多,或贯彻不到位、不彻底,扶持资金无法落实,休闲农业投入多为农民或企业自发。同时由于项目的包装宣传不够,很多有创意、有前景的休闲农业项目处于无钱发展的困境,在一定程度上了休闲农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

  1.2.3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大部分休闲农业位于城市郊区或经济水平较低的农村,安全、消防、应急、医疗、食宿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差、设备简陋,垃圾、污水的无害化处理问题严重。

  1.2.4管理水平不高,从业人员素质较低 桂林现有的休闲农业景区缺乏规范化的管理体制。有些采取“行业协会”的组织形式对经营户进行约束和管理,如阳朔县成立“农家乐行业协会”;有些景点的经营活动则是由村委会管理,如兴安县桐木冲等,各地发展不平衡。从总体上看,大部分休闲农业点没有专门的经营管理团队,还没有完全形成有效的经营机制,分散的、自发的个体经营占主体,普遍存在单兵作战现象,市场竞争力较弱,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还难以适应现代消费的需求。有些景点游客可进入性较差,卫生、食品卫生令人担忧,安全管理还存在着一定的隐患,管理部门相应的配套管理制度还相对滞后。

  休闲农业经营者大多数是个体工商老板转行或当地农民,缺乏长远的发展意识和现代经营管理意识,缺乏专业系统的培训和教育,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较差,影响了桂林休闲农业经营和管理的水平。从业人员大部分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总体素质较低,难以满足不同类型的消费群体需要。2.发展方向

  近年来,桂林制定并实施了漓江、桂江、资江、湘江四大流域现代农业规划,优势产业明显向优势产区集中,农业产业的区域性特点鲜明,阳朔的金桔、恭城的月柿、荔浦的芋头和马蹄、兴安和资源的葡萄、灵川大圩的草莓、大岭山和海洋山的桃子、越城岭的罗汉果等,都为休闲农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产业基础。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乡风貌的扎实推进,广大农村村容村貌焕然一新,交通、卫生等条件大大改善,给休闲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载体。同时,桂林又拥有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有世界知名的乡村休闲目的地地――阳朔西街,有国际知名的民族文化景观――龙胜壮族、瑶族等少数民族风情和龙脊梯田文化景观;也有一大批特色乡村主题的乡村建筑群落一大圩古镇、江头洲村、渔村、兴坪古镇、秦家大院等等。桂林乡村田园风景和谐自然,有“山水田园”、“诗境家园”之美誉。因此,桂林休闲农业的发展,应充分利用好农业与旅游资源和基础,把现代化的服务和设施与农业产业、农业体验、农村古朴民居、民风、民俗紧密结合起来,走差异化发展道,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文化的差异,城乡文化的差异,因地制宜地设计项目开发旅游产品。

  随着桂林国家旅游综合试验区建设的推进,未来桂林休闲农业的发展应着眼于“品牌化、国际化、时尚化”,彻底改变乡村旅游吃吃农家饭、住住农家院、干干农家活的低端产品定位,充分利用桂林农业产业基础好、森林生态条件佳、山水田园风光秀、国内外游客多等各种有利条件,以乡村为背景,以农村自然风光、人文遗迹、民俗风情、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及农村为旅游吸引物,以城市居民、国外游客为主要目标市场,满足旅游者的休闲、度假、体验、观光、娱乐、养生等需求,积极开发、深入挖掘、策划、包装休闲农业产品,全面推进“农家乐”、农产品采摘、农业生产体验、农村踏青赏花、新农村观光、生态休闲探险、漂流等多种形式休闲农业发展,增强亲和性、知识性、参与性,形成个性鲜明的休闲农业产品,创建休闲农业品牌。重点打造一批乡村主题酒店、乡村主题会所、主题农庄、主题度假园等,走品牌化发展之。比如,可以依托桂林农业产业基础,建设有机蔬菜观光农园、兴安葡萄大庄园、资源红提生态农庄等农业观光农庄;依托百寿镇寿文化基础和猫儿山自然区、花坪自然区、龙胜温泉等生态资源开发乡村休闲康体、养生保健旅游产品。

  各级应抓住桂林国家旅游综合试验区和国家服务业综合区域建设的有利时机,高度重视休闲农业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和班子,具体负责制定全市休闲农业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工作目标、励政策及宣传报道等日常工作。

  休闲农业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各级各部门必须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工作局面。比如,发改委部门要把休闲农业项目纳入重点项目给予立项和向上申报,争取更大的扶持;农业、林业、畜牲水产部门要加快特色农业生产建设;旅游部门要做好休闲景点(景区)打造、旅游设施配套建设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交通局、新农办负责乡村道和新农村示范点建设,等等。部门之间要强化配合联动,发挥部门职能,加大对休闲农业建设的扶持力度,把农业、旅游、交通、新农村建设、改水改厕、农村饮水、清洁能源、城乡立面工程等项目充分整合到休闲农业建设工作中来,在资金使用上向休闲农业精品线、景点景区倾斜,形成推动休闲农业发展的强大合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规划是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性文件,发展休闲农业,必须规划先行。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开发有序、持续利用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地编制《桂林休闲农业发展规划》。各县(区)也要根据各地优势特色农业产业、自然资源和文化特性、基础设施、旅游市场的需求、规模和发展趋势等,制定休闲农业发展规划。以农业主导产业为基础,以丰富的自然景观和优良的生态条件为依托,加快发展富有文化内涵和鲜明地域特色、民族风格的休闲旅游农业,特别要重点加强26条精品线周边乡(镇)、村休闲农业示范点、接待点的规划,认真谋划好一批休闲农业项目,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促进健康有序发展。

  建立“主导、业主开发、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开发建设机制,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业主开发为主体、社会资金为补充、项目经费打捆使用的模式,多渠道投入。各级要制订优惠政策,在贷款、税收、土地利用等方面给予优惠;设立休闲农业发展基金,扶持休闲农业发展壮大。在确保农民利益的基础上,鼓励社会资金以租赁、承包、联营、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投资开发休闲农业项目;鼓励农民集资入股或以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方式参与休闲农业投资开发;大力开展重点地区、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引导大型旅游企业参与开发和经营,推动休闲农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一是建立桂林市休闲农业网站,大力宣传桂林休闲农业,为旅游者提供服务指南。二是大力兴办主题鲜明、文化内涵深厚、特色突出的休闲农业节庆活动,加大休闲农业的宣传力度,推动休闲农业发展壮大。三是在、广西、桂林、《桂林日报》、《桂林晚报》、《桂林电视报》、其它地区主要新闻及市内公交车、旅游车船上开辟休闲农业宣传专栏,播放宣传片,推介精品线及景点、景区。四是与旅行社建立良好关系,把休闲农业景区、景点纳入桂林大旅游圈,进行休闲农业促销。五是在主要旅游景点(景区)段、交通要道上设立休闲农业牌、宣传图板,引导游客消费。六是各园区、景区、景点针对性地制作小、小、图册、宣传片等宣传资料广为散发,多渠道宣传。

  一是市、县、乡成立休闲农业协会,制定工作章程,负责业务指导、宣传促销、会员培训、活动安排和协调解决休闲农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宣传促销,规范服务行为,规范经营管理。二是立足于长远发展,突出抓好休闲农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既要培养项目策划和开发的高级旅游人才,也要对现有管理者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地培训,着力提高休闲农业管理水平,更要对休闲农业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从业者的服务礼仪常识、餐厅服务质量、客房服务质量、导游解说水平、烹饪技术、卫生保洁技能,整体提高服务接待水平,促进休闲农业进入高标准、高效益、快发展的良性轨道。三是进一步强化广大村民的文化教育和文明素质培训,增强村民的文明意识和意识,培养文明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促进乡村文明的建设,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休闲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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