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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价格调节基金减免新政实施 旅馆行业暂停征收

  桂林晚报讯(记者 刘毅)价格调节基金,是为了平抑市场价格,用于吞吐商品、平衡供求或者支持经营者的专项基金。昨天,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为缓解经济下行压力,为企业减压减负,经报市同意,物价局现将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减免政策进行调整,其中旅馆、管道天然气行业暂停征收价格调节基金,降低了矿产业征收比例。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一些企业面临着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针对这种情况,物价局围绕政策积极进行讨论研究,征求了多方意见,最终形成了调整价格基金征收减免政策的意见。经市审批同意后,新的调整政策现将正式实施。

  我市旅馆业(包括营业性宾馆、饭店、招待所、商务会馆、产权式酒店)原本按不高于客房营业收入的1.5%计征价格调节基金,政策调整后,我市将暂停向旅馆业征收价格调节基金,也就是自2015年9月1日后,旅馆业暂时不用缴纳价格调节基金。

  同样暂停征收的还有管道天然气行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停止征收西二线广西支线管道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问题的通知》(桂价格〔2015〕131号)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同时,矿产业自2015年9月1日起减半征收。

  据该负责人介绍,从2000年至今,我市征收的价格调节基金总额3亿多元,其中旅馆业为1.13亿元,占比达到三分之一。这些年来,价格调节基金真正发挥了“蓄水池”的作用,主要用在了补助补贴低收入群体、支持重要商品储备、菜篮子建设等方面,对扶持生产、平抑价格、调控市场、发展经济、稳定社会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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