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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平等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男女平等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4月7日讯(记者韩星)为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日前,海南省政府妇儿工委办联合省委农办、省委组织部、省妇联印发《逐步消除全省乡村“重男轻女”现象的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出台相应工作举措,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努力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加大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倡导男女平等、和谐发展,促进全社会对妇女社会价值的认同和尊重。

  五是建立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明确“制定中广泛参与、实施中强化监督、效果评估传播性别平等理念”的运行模式。

  七是提升妇女素质推进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实施高素质女农民培养计划、乡村振兴巾帼创新创业品牌,引导农村妇女主动融入经济建设,扩大妇女就业渠道,建立妇女人才库。

  八是将男女平等内容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制定考核目标,细化评分标准,突出在制定村规民约、土地流转、婚姻财产处置、农村风俗习惯和家庭生活等内容,在乡村振兴中规范男女平等权利。根据考核结果,督导市县整改“重男轻女”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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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男女性别平等手抄报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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