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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突发四大新政从地方到中央杀伤力极强!

楼市突发四大新政从地方到中央杀伤力极强!

  优先保障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的刚性购房需求,商品住宅项目向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提供每批次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

  完善住房限购政策。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第一条的意思是,楼盘每次开盘都要拿30%的房源卖给无房家庭,意味着中国的商品房开始有保障房的性质。

  毕竟,限价导致的一二手房价格倒挂,实在有不少的套利空间,随随便便就是几十万,而且所谓的万人摇,刚需客大多陪跑,所以政府很有必要出手管制。

  之前,无论是深圳、宁波、杭州等城市,都已经对刚需、人才购房做了倾斜,现在南京跟上,既体现“房住不炒”,也保证了社会公平,是好事。

  第二条,也是学了深圳,让许多想离婚买房的人瞬间失去购房资格,等两年或者卖掉多余的房子,二选其一。

  但相比“深八条”中要追溯过去3年的离婚史,若多次离婚,房子要累计计算,南京显然还有漏洞,看看官方解读就知道了。

  在夫妻自离异之日起 2 年内,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可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 1 套商品住房;

  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 1 套商品住房,离异后无房一方可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 套商品住房;

  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 2 套商品住房及以上的,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均不得购买商品住房。

  第二个,宁波。昨天早上,宁波住建局第二次出手调控,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销售行为切实保障居民自住需求的通知》。

  市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以下简称“市六区”)行政区域内无住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可优先认购1套商品住房:

  同时,文件要求房企在开盘时,要随机抽取不少于50%的可销售住宅房源(按套数计)供无房家庭优先认购。

  可见,宁波和南京的新政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都是为了保障各类刚需的购房权益,这也是对7月6日的新政进行的一次补充。对于库存去化过快的城市来说,通过“限购+优购”的组合拳,有助于落实“房住不炒”的导向。

  此外,早在7月20日,宁波官方也发布了通知,表示从8月1日起,购房者在市五区范围内买了住房后,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在缴纳契税时,家庭住房套数核查范围,将由原先的市三区扩大至市五区。

  这招也是够狠,如果之前按市三区算是首套房,8月1日后就有可能变为二套或三套,缴纳的契税无疑会大大增加。换句话说,就是通过提高购房和转手成本,精准打击炒房投机行为。

  第三个,长春。7月21日,长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从8月1日起,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住房,利率要上调10%。

  毕竟公积金二次本来就少,而且根据新政来算,按照年限1-5年(含)的执行2.75%,5年以上执行3.25%,上浮10%,二次利率也不过是3.55%,成本仅多一两百块。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通知:为应对疫情影响,促进二手房交易市场平稳运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我市三环区域内,二手住房交易不受购买时间限制,疫情结束后另行通知。

  可见,自从2018年长春实行“2年限售令”以来,长春二手房交易量出现明显回落,而新房市场也相对平稳。所以,长春遏制炒房的目的已经达成,2018年的房产也就可以正常上市交易了。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没错,这就是为5月11日中央发布的《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进行法律保护。

  依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依法妥善审理涉房地产相关纠纷案件,引导房产交易回归居住属性。

  落实中央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要求,坚持租购同权,依法保护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

  准确把握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立法目的与成立条件,依法妥善审理涉居住权案件,充分发挥居住权扶弱、施惠的社会保障功能,保护弱势群体的居住权益。

  看到了没?最后一句“积极运用司法手段支持政府严控房价,防范炒地炒房投机行为”,足以让炒房客和开发商瑟瑟发抖。

  房价管控措施可能上升到法律层面;突破价格管控,可能违法;投机炒房,可能违法;开发商转让土地,若被判为炒地,可能违法。

  实际上,早在2018年8月,重庆官方就发布过《关于整治和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也就是说在重庆,炒房可能炒房或上升至犯罪行为。

  但是,目前细则还没出来,限价政策和《价格法》会不会冲突?如何界定炒房、炒地行为?司法严控房价包不包括二手房价格?这一系列问题,还有待官方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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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楼市最近有何新规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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