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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元自助餐女子月消费5次吃出4万多店家气到起诉!

218元自助餐女子月消费5次吃出4万多店家气到起诉!

  4月16日,店方负责人陈女士向记者介绍,该女子违规打包,五顿支付1010元,却点餐45653元。而且在此之前,该女子也曾多次到店里消费,但是否打包已无法查清。

  陈女士介绍,2021年4月,她在贵阳市云阳区民生路开了一家碳烤和牛精致日料店,主打自助餐。根据行业惯例,店方在收银台、点餐二维码处、饮料柜等多个区域明确提示:“按量点餐,拒绝浪费,浪费超过100克,原价买单”“本店谢绝打包,如需打包请联系商家并按原价买单”等。

  陈女士说,在经营过程中,有一名顾客叶女士(化姓)逐渐引起了店里的注意。大约从去年1月开始,此人每个月都会来店里好几次,当时自助餐的价格是每份218元,这名女顾客每次都特别能吃。店员们发现后,一开始还悄悄开玩笑说,“她这是来给我们‘上课’了。”

  但几个月之后,店员们发现,叶女士的食量大得令人难以置信。2022年9月1日,当叶女士再次来店里时,陈女士让店员查了一下监控,发现其有偷偷打包的行为。

  “她进店里来会背着个包,里面放着很多小的塑料袋,把所点的食物按品种包好,偷偷装进包里带走。她还喜欢点那些比较贵的食物,像三文鱼北极贝、法式鹅肝等,她会一点好几份打包带走。”陈女士说,店员们在发现叶女士多次打包的行为后,就上前提醒其这种行为不妥,叶女士匆匆吃完后就离开了。这顿餐,叶女士共点餐5954元,支付218元。

  叶女士走后,陈女士又查看了其近一个月的点单记录和视频监控,这一次的发现更加令她震惊:2022年8月16日、8月17日、8月24日、8月29日,叶女士四次来店里,点单金额分别为9135元、9106元、10328元、11130元。算上9月1日那一次,这名顾客五次共计点餐45653元。但由于是固定费用的自助餐,她每次只需按218元买单,加上优惠,五次实际支付仅1010元。

  记者看到了叶女士多次消费的菜单和监控视频。一张菜单中,甜虾刺身点了15份,共计720元;法式鹅肝点了8份,共计624元;安格斯雪花牛小排点了6份,共计588元……菜品合计11130元。监控视频清晰显示,叶女士从包里掏出塑料袋放在大腿上,不停地用筷子夹起桌上的菜品,装进塑料袋中。

  “我经常对服务员说,做自助餐有亏有赚都是正常的,不管顾客吃了多少,我们都得认账。但正常情况下,一个人就算很能吃,也就点一千多元的东西,吃几千元或上万元是不可能的。”陈女士说,她们只能回溯叶女士最近一个月的消费情况,而在去年8月之前的约半年时间内,叶女士来店里吃了几十次,其具体点餐金额多少、有没有偷偷打包,店方无法确认。

  事后,店方联系了叶女士,指出了她多次私自打包的违规行为,要求她按点餐价格补齐餐费,五次点餐总额为45653元,扣除已支付的1010元,还需补44643元。“这不是钱的问题,是这种行为太恶劣了。”陈女士说。但叶女士虽然承认其有打包行为,但只愿意以自助餐的价格再补五次的餐费,也就是说她只愿再补1000元左右。

  据报道,叶女士曾表示:“当时东西点多了,我就想吃不完又浪费,还不如打包带走,回家还可以吃一点。”她还表示:“店家要求赔偿的这个价钱太不合理了,我接受不了。”近日,记者联系了叶女士,她拒绝就此事发表任何看法。

  陈女士说,今年3月,她已就此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书内容显示,原告认为,“被告进入该店铺消费,双方形成餐饮服务合同关系,被告在通过点单系统下单时,已明确知晓其消费金额。但其恶意、多次、大量打包店内菜品的不诚信行为,已远超自助用餐客人的合理范围,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经营,应当按照其下单价格补足未付部分餐费。”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一、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未付餐饮费共计人民币44643元;二、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陈女士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此事正在走法律程序。网友们讨论叶女士的行为是涉嫌盗窃、不当得利还是其他,律师说,这些也要以公安机关和法院的认定、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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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桂林自助餐厅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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