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桂林资讯  资讯

桂林信息科技学院_院校信息库_阳光高考

桂林信息科技学院_院校信息库_阳光高考

  答:我院是教育部批准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我院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招收计划纳入国家统一计划,不同于社会上其他民办高校的学历教育或教育。

  答: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申办,2002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4年4月被国家教育部确认为全国首批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独立学院)。学院紧邻电子科技大学,规划用地539亩,一期工程占地389亩,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校舍建筑面积达13余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生活条件完备。学院2010年被评为“广西高等学校安全文明校园”,2009年至2010年被评为“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学生公寓被评为“广西高校示范性标准化学生公寓”,学生食堂被评为“广西高校标准化学生食堂”。

  答:学院招生就业部联系各系部,每年不少于两次前往长三角、珠三角、泛京津河北等地区拓展就业市场,建立了一批长期稳定的用人单位。毕业生覆盖全国二十几个省市。建立生产实习实训基地近60家,每年学院组织大型毕业生就业洽谈会不少于两次,为学生提供就业信息上万条,推荐就业岗位数千个,为学生的就业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历年以来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均超过93%,五次获得广西区就业先进单位,我院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培养的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答:根据近几年报考我院考生录取情况看,凡是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都得到了有效录取,第二志愿和平行志愿录取希望仅为25%。因此报考我院,只有第一志愿报才有较大希望录取。另外,经济困难的学生报考我院后可办理生源地助学。

  答:非艺术类专业学费为15000元/生·年(其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学费为14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18000元/生·年(其中数字媒体艺术学费为17000元/生·年),住宿费为1200元/生·年。学生宿舍是4—6人/间,有独立卫生间,配备热水系统、空调和网络宽带,设施先进,功能齐全,明净舒适。若因各种原因办理退学,学费按月办理退费手续。

  答:按教育部第26号令《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从2008年入学的学生开始,完成四年学业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士书。

  答:我院依托国家资助体系,认真落实国家政策为基础,以大学生资助中心为平台,创新资助模式,拓展资助渠道,强化资助育人功能,努力构建“平台+模块”的能力式资助帮扶体系。

  四、初步构建完成我院“平台+模块”能力式资助体系,扎实做好勤工助学、绿色通道、减免与缓交学费等资助工作,落实国家政策到位;

  五、资助经费筹措与管理,学院足额提取专项资助经费,专款专用,并积极争取社会资助资金,设立大益奖学金,每年奖励50人,2000元/人/年,用于鼓励品学兼优的贫困生。

  答: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分别与英、美、澳、新西兰、泰国、马来西亚等国的大学签署了交流合作协议,通过学分互认或预修国外大学课程的形式,开展了中英交流“3+1”项目,“3+1+1”本硕连读项目及国际交换生项目等。鼓励和推荐有志于出国留学的学生到国外高校攻读硕士学位。

  2.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给林信息科技学院
  • 编辑:夏学礼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