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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桂林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解读材料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桂林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解读材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桂民发〔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提高2022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指导意见》(桂民函〔2022〕714号)等文件规定:2022年,原则上各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元以上(含);建议城市低保标准低于2021年底全区平均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760元的市按2%提高,城市低保标准达到2021年底全区平均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760元以上的市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高。原则上各市2022年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的比例达到60%以上(含)。

  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参照自治区其他城市的低保标准,建议将我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77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6000元/年·人。

  根据以往资金下拨的原则,上级下拨低保资金是根据当地低保人数和自治区统一的人均补助水平来确定,不考虑当地的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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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广西桂林的生活水平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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