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桂林新闻

淲韦丽萍与再审申请人林敬娣、林敬群、被申请人李根稳、林日雄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

 

京公网安备:5号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

公告

(2016)粤01民申129号

二O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3070950京ICP证010042号

韦丽萍:

本院受理你与再审申请人林敬娣、林敬群、被申请人李根稳、林日雄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粤01民申12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驳回林敬娣、林敬群的再审申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