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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会东县拴狗链不得超1米 未拴一律捕杀广西桂林阳朔县

  9月8日,记者从四川凉山会东县获悉,该县城乡规划扶植和住房保障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在城区内开展捕杀流离犬只的通知,并要求除司法机关因侦查需要外,任何单元和小我不得将犬只带大公共场合。携犬只户外勾当时,必需由仆人拴犬链(绳)跟从(绳链长度不得跨越1米)或用笼具装载。

  四川日报记者何勤华

  通知指出,按照《中华人民国流行症防治法》、《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尽管理》等法令律例,将在城区内捕杀流离犬只。该县要求,豢养犬只的单元和小我应加强对犬只的办理,各机关单元、县城辖区内人民群众所豢养的犬只必需拴养和圈养。如犬只未拴套出此刻街道或公共场合,一律视为流离犬只,由该县规建局组织专业人员捕杀。捕杀后的流离犬只将同一填埋处置。

  如犬只认领的,必需承担捕杀费用,并按照《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尽管理》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障碍、工作人员施行公事的单元和小我,机关将根据相关法令律例赐与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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