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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平乐县二塘中学教学楼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12日10时00分,地点为平乐县诚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平乐县建设大厦六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联系方式:黄先生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采购单位:平乐县教育局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项目名称:平乐县二塘中学教学楼工程(一期)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6.评标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平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电话:

招标范围:经评审备案的平乐县二塘中学教学楼工程(一期)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综合评估法

地址:平乐县平乐镇正北街100号

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象山区安新洲新桥园154号

10.联系方式

地点:平乐县诚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平乐县建设大厦六楼)

建设地点:平乐县二塘镇二塘中学内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人:张华平

预算金额:896.0万元(人民币)

六、开标地点:

传真:传真:

电话:电话: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平乐县平乐镇正北街100号地址:桂林市象山区安新洲新桥园154号

要求工期:日历天

2016年8月23日

本招标项目平乐县二塘中学教学楼工程(一期)(招标文件备案编号:HYZBPL2016G005)已由平乐县发展和局以平发改投资字[2016]1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乐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售价:¥25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9.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及电话

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平乐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等有关,现对平乐县二塘中学教学楼工程(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七、其它补充事宜

3.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项目编号:HYZBPL2016G005

代理机构: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平乐县诚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平乐县建设大厦六楼)

项目联系人:张工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时间:2016年08月23日09:00至2016年08月29日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招标人:平乐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1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时,下午5:00时至7:0时(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平乐县诚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平乐县建设大厦六楼),专职投标员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平乐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原件)(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布之后)刷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中国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平乐县诚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发布。

项目编号:HYZBPL2016G005

项目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平乐县二塘中学教学楼工程(一期)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建设规模:约5500㎡

4.3图纸按图纸印刷成本售卖,售后不退。

7.发布招标公告的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平乐县诚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约896万元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3.4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到平乐县检察院办理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12日10:00

3.4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到平乐县检察院办理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公开招标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12日10:00

8.交易服务单位

邮编: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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