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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连发两起交通肇事案件 警方24小时内抓到人

  台海网1月25日讯(海峡导报(微博)记者黄敏江通讯员海公政)2017年1月4日、16日,海沧连续发生两起道路交通伤亡事故、而肇事车辆逃逸的案件。现场证据严重缺失,海沧公安分局组成专案组,很快抓获逃逸驾驶员。

  1月4日6:28,海沧大道拥军路口发生一起致人死亡的肇事逃逸案,涉案的无号牌铲车逃离现场。海沧交警大队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通过现场勘查比对和大量的排查走访工作,锁定肇事车辆为海沧排头村一无号牌铲车。专案组很快找到铲车车主,锁定逃逸的肇事驾驶人胡某强(男,26岁,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人)。在次日清晨6点,专案组在不到24小时内抓获胡某强。

  1月16日23:36,在东孚镇山边村高速入口高架桥下,一行人被车撞倒,当场死亡,现场仅留下车辆碰撞后的散落物,肇事车辆逃逸。专案组根据散落物规格型号对可能车型进行分析比对,确认肇事车型后,开展大量的排查走访工作,最终锁定一部厦门牌照的小车,此时已是次日早上7点。专案组持续作战找到肇事驾驶人刘某(男,39岁,莆田仙游人),对其开展思想工作,而后刘某到海沧分局交警大队交代其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距离案发仅9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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