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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灵川县补贴商业房屋契税3个月2016年1月21日

此前,灵川县曾在去年推出过两轮契税补贴:2015年1月1日-5月31日前在灵川购买商品住房(二手房),并完成备案和契税缴纳的,可获所缴契税50%的财政补贴;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在灵川县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并完成备案和契税缴纳的,给予全额财政补贴。

2016年1月11日

一、对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在灵川县签订规划用途为商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到房屋登记部门备案且已缴纳契税的购房产,给予所缴契税的购房户,给予所缴契税100%的财政补贴。

灵川县房产管理局

为了促进我县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经县人民同意,对在灵川县范围内签订规划用途为商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到房屋登记部门备案县已缴纳契税的购房户,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现将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日前,灵川县房产管理局、灵川县财政局联手推出《灵川县关于对购买规划用途为商业的商品房实行财政补贴的通告》,对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在灵川县范围内签订规则用途为商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备案和契税缴纳的购房户,给予所缴契税100%的财政补贴,购房者可凭契税及相关材料到灵川县房产管理部门申请财政补贴手续。此次契税补贴措施不包括二手商业房屋。

附通告全文:

二、本次契税补贴措施不包括二手商业房屋的交易。

相较前两轮契税补贴,本轮补贴仅限于商业用途的房屋,且不包括二手商业物业,但对于城北的商业地产项目,包括鑫铠万象五金机电城、桂林义乌国际商贸城、东盟白马国际商贸城等无疑是一大利好。

三、在灵川县范围内的购买规划用途为商业的商品房契税补贴手续由县房产管理部门严格按的程序办理。购房者可凭契税及相关材料到灵川县房产管理部门申请财政补贴。

灵川县关于对购买规划用途为商业的商品房实行财政补贴的通告

灵川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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