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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纪实

  今年以来,玉林市兴业县始终旗帜鲜明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创新执纪审查方式,在全县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层层传导,上紧“责任弦”

  1月4日—6日,对兴业县葵阳镇、县审计局、县农业局等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5月31日,就“廉洁从政,履行‘一岗双责’”对兴业县洛阳镇、蒲塘镇、葵阳镇、石南镇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约谈;

  9月1日,召开兴业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集体廉政约谈会;

  在兴业县委书记陆金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纪实手册》上,详尽记录着其作为兴业县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履职情况。

  为督促提醒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将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兴业县根据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内容,编印了700多本《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责纪实手册》,发到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和各镇、县直部门单位科级领导干部手中。全面、及时地记录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并实行一事一记载、半年一审阅、一年一考核,实现履行职责全程留痕,检查考核一目了然,执纪问责有据可依,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兴业县还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抄告制度,由县纪委监察局将各镇各部门在日常检查、专项治理、纪律审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抄告县委、县政府包联、分管领导,督促有关镇、部门予以整改落实,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目前,已发送“廉政抄告单”12张。

  在此同时,该县运用“兴业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线个县直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在线分解、监控和考核,将系统动态监控情况作为日常考核纳入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总分之中。截至11月底,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线考核系统节点任务按时完成率达100%。

  挺纪在前,系牢“风纪扣”

  2016年中秋节前一天,兴业县纪委监察局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相关责任人均受到处分。

  这是该县纪检监察部门前移执纪监督关口,坚持抓早抓小,关爱教育党员干部的一个缩影。

  为了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兴业县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县委督查重点工作,组成6个作风督查组,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县纪委制定《关于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有针对性的谈话函询等方式咬耳扯袖、提醒告诫,让党员干部不犯错或少犯错。同时,县纪委还建立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月报+通报”两项工作制度,深入开展“月月有提醒、季季有约谈”活动,唤醒各级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今年以来,该县开展个人约谈558人次,进行诫勉谈线人次,在“四种形态”中占比78.9%;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50人,占比16.3%;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33人,占比3.6%;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1人,占比1.2%。

  严惩“蝇贪”,剑指“微腐败”

  兴业县蒲塘镇石槐村两届村委因收受危改户好处费、违反财经纪律被“一锅端”,兴业县高峰镇芦塘村8名村干部因违规发放低保金被处分……兴业县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以来,严惩了一批又一批违纪的党员干部。

  在开展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兴业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盯政策落实、查不正之风,盯资金安全、查腐败问题,盯履职担当、查工作不力,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通过开展敦促相关人员主动交代问题、退缴违纪款活动,520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问题,收缴和清退违纪款120万元,经核实退还群众5.8万多元;通过开展明察暗访、县镇村三级大接访、入户和现场核验、对民生资金台账进行专项排查等活动对“四风”问题和扶贫民生资金领域的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清理、大起底,严肃查处“蝇贪”,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今年1~11月,兴业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06件,同比增长303.92%,结案212件,党政纪处分21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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