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桂林资讯  资讯

心酸!桂林老人将4名儿女告上法庭,原因让人唏嘘

俗话说“养儿防老,积谷防饥" , 但在桂林却有一" 不孝子" , 因拒不支付养母的赡养费,太让人寒心了!

6月10日,荔浦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到荔浦市新坪镇双和村为年近80的老人秦某送来了赡养费,成功促成了一起赡养纠纷案的和解。

案件回到十年前:本案的申请执行人秦某与被执行人李某系母子关系,2010年秦某起诉其四个儿女给付赡养费,荔浦市人民法院于2010年6月判决其四个儿女每人每月给付100元生活费给秦某,今后所需的医疗费四个儿女共同平均分摊。

案件判决后,李某未按时给付申请人生活费,申请人秦某遂向荔浦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官接到该案件后,极其重视,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李某,传唤其到法院耐心做其思想工作、说法释理、教育劝导,并到申请人家中了解其生活情况,发现秦某生活困难,体弱多病,已经没有自理能力,平时都是靠其大儿子李某学的媳妇在照顾。

6月10日下午,经过法官主持和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李某同意于当日一次性支付2400元生活费给申请人,并保证今后按时给付生活费,尽到赡养义务。

当日法官亲自将2400元生活费送到申请人秦某手中,秦某拿到执行款后,终于愁眉舒展。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定的义务。申请人年老体弱多病,已丧失劳动能力,作为子女理应尽赡养义务,使老人能安享晚年。

法院的生效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法院可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传唤、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使法院的判决能够真正的落到实处。

为法院点赞!赡养老人,本来就是儿女义不容辞的责任。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愿天下的父母都健健康康的 请点在看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TAGS标签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