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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桂一房地产商涉嫌广告违法被处罚

临桂一房地产商涉嫌广告违法被处罚

  近日,临桂县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大街上公然打出了“半价?还能先试住后买房!”的大幅展示牌广告。该公司还通过一些印刷广告宣称:“半价!比出行距离、比社区成熟、比销售价格,直接叫板市区楼盘。”此广告一

  近日,临桂县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大街上公然打出了“半价?还能先试住后买房!”的大幅展示牌广告。该公司还通过一些印刷广告宣称:“半价!比出行距离、比社区成熟、比销售价格,直接叫板市区楼盘。”此广告一出,即引起了市民的关注。真有“半价售房”这种好事吗?谁料,这只是房地产公司的一个促销“噱头”。由于此广告涉嫌违法,日前该房地产公司被工商部门查处。

  今年3月底以来,有多名市民向临桂县工商局投诉称:某房地产公司广告中宣称“半价”,但事实上并非半价售房,有欺骗消费者之嫌。同时,也有同行业者投诉该公司此广告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事实上,如此“惹火”的广告早已引起了工商部门的关注。接到投诉后,临桂县工商部门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该房地产公司相关负责人承认,广告中宣传的“半价”并非“折半价售房”,而是该公司制定的一个崭新的市场营销概念———“城市半价”:即与桂林市中心相近距离范围内,街段繁华程度、社区成熟程度、销售房源均相似的楼盘中,该公司的房屋价格与其他楼盘相差近一半。

  工商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公司发布的这个广告没有经过工商局的核准登记。并且“半价”广告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九条“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并且《广告法》第十二条也规定“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该公司的广告没有明示销售价格,“半价”字眼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并侵犯了其他经营者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日前,工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令该房地产公司立即停止擅自发布“半价”户外广告违法行为,并处相应的行政处罚。(记者张苑通讯员胡思进徐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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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临桂租房子最新消息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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