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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1800多万元!一厅级官员在桂林接受审判

2020年7月30日上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梧州市政协原主席张学军涉嫌犯受贿罪一案。

该案由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敏亲自主办并担任审判长,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鼎立出庭支持公诉。根据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被告人张学军在羁押场所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参加庭审,部分旁听人员亦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参与旁听。

案件回顾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7年,被告人张学军利用其担任中共岑溪市委书记、梧州市副市长、梧州市政法委书记和梧州市政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广西岑溪市三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粤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在工程承揽、回购土地、项目规划变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2005年至2019年初,张学军直接或者通过他人收受上述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83.44924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学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83.4492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张学军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张学军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判处张学军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张学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学军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真诚悔罪。法庭将择期宣判。

△桂林中院院长陈敏担任审判长

△桂林市检察院检察长林鼎立出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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