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桂林资讯  资讯

还有良心吗?桂林这名司机,你闯下大祸了!

桂林一对母女在上学路上被撞,母亲至今生死未卜,而肇事司机竟逃之夭夭...事锅想问问这司机,你的良心真的不会痛吗?

11月2日早上6时45分许,在桂林市临桂区四塘镇临苏路江西村路段,发生一起轿车与电动车相撞事故,事故造成电动车上两人受伤,其中驾驶电动车的郑某伤势严重,当场昏迷,两车损坏。

事故发生后,小轿车往永福方向逃逸。交警勘查完现场后,经过9小时的追查,最终成功破案,抓获肇事者,扣留肇事车辆。目前事故正在处理中。

母女上学路上被撞,母亲生死未卜,

肇事司机逃逸被抓

当天早上7点左右,临桂交警接到路人报警称,在临苏路江西村路段发生一起轿车与电动车的碰撞事故,事故造成电动车上两人受伤,两人为一大一小,大人已经昏迷了,还有呼吸,轿车往永福方向逃逸。

交警接警后到现场勘查,在勘查过程中发现了轿车碰撞以后掉落在现场的右侧反光镜及不少碎片。

经过找专业人士进行比对,锁定了肇事车型,再通过一系列的排查走访,采取技术手段,很快锁定车号,通过车牌号找到车主电话,一联系车主韦某,心虚的韦某马上就承认了。

下午4点多钟韦某将肇事车开到了交警大队。经过痕迹比对,与事故现场的散落物相符,案件告破。从案发到破案,总共去了9个小时。

根据交警调查得知,当日6时45分左右,郑某驾驶电动车搭载女儿廖某(9岁)去读书,从村里到学校需要横穿临苏路,郑某刚刚出了车道的路口,准备从斑马线旁北往南过马路,

这时她发现从桂林往永福方向(东往西)快速驶来一辆白色轿车,于是停下来避让轿车先过,但是轿车速度过快,直接就把停着的电动车撞飞了。

郑某母女俩随着一声巨响,摔倒在地动弹不得,轿车没有停车,直接往永福方向逃逸了。整个过程被后方的一辆小车的行车记录仪拍了个正着。

交警抓获肇事司机韦某后,问他是否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他说知道。问他为什么知道了还逃逸?

他说:“当时太困了,晚上在桂林开宵夜摊工作到2-3点,早上要急着送侄儿韦某某回永福读书,(韦某某,男,10岁,在永福某学校读书),听到响声以后不在意,就直接开回永福了。

到了永福后休息了一下,才想到报警,但是永福110说事故发生在临桂要到临桂报,在接到临桂交警的电话后就直接开车来临桂交警大队了。”肇事者所说是否属实,还有待调查。

目前事故还在调查中,伤者郑某还未脱离生命危险,廖某手臂粉碎性骨折,暂无生命危险。接下来肇事者韦某不仅要承担大笔的治疗费用,还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3、《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错不可怕,就怕一错再错! 发生交通事故切莫存侥幸心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肇事逃逸,罪责难逃!同意的请点在看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奈欧斯奥特曼国语全集
  • 编辑:夏学礼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