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桂林资讯  信息

申领、换领、补领居住证业务

申领、换领、补领居住证业务

  办理依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办理工作规范》申请条件申领条件:已经申报居住登记,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本人提出办证申请的,应当发给居住证。换领、补领条件:居住证遗失或者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补领居住证。申请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2)本人近期1张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填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申领表》;(4)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就业或连续就读证明材料;办理程序1、申请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受理;2、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到居住地派出所领取居住证。办理时限受理后15个工作日取证收费标准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和首次领取《居住证》,不收取费用。因遗失、损坏补领、换领《居住证》或者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重新申领《居住证》的,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收费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居住证工本费收费问题的批复》桂价费[2012]105号办事地点七星分局户政大厅(桂林市七星区高新产业园)咨询电话: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桂林居住证服务平台
  • 编辑:夏学礼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