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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上大学!毕业后有编有岗!

免费上大学!毕业后有编有岗!

  6月8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今年将面向全区招收地方公费师范生3300名。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毕业后有岗有编。

  (一)招生数量。今年面向全区招收地方公费师范生3300名。分别是普通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小学教育专业839名、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430名、英语专业306名、物理学专业309名、生物科学专业212名、地理科学专业262名、化学专业175名、音乐学专业244名、美术学专业214名、体育教育专业196名;普通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学前教育专业(仅限招男生)113名。壮汉双语教师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另文通知。

  (二)培养院校。实行分片区委托培养,今年培养院校为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北部湾大学、玉林师范学院、河池学院、百色学院、贺州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梧州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13所院校。

  (三)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地理科学、生物科学、化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学前教育,具体招生学校、计划数、定向从教县(市、区)详见《2022年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培养计划表》。招生计划纳入学校总计划统筹安排,不单列下达,计划下达后,一律不再追加,不得调整招生计划。

  (四)面向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市、区)的本科层次定向师范生培养,纳入地方优师计划。

  报考对象仅限广西户籍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不限地域,允许跨市、县(市、区)报考。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师范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协议县(市、区)安排,到定向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任教不少于6年。

  (二)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以及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并且体检结果合格。

  (三)报考定向培养考生应参加广西2022年普通高考统考,高考总分应达到2022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报考音乐、美术、体育类高中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统考对应科类考试或体育高考,且考生高考总分和艺术统考或体育高考成绩均达到2022年相应类别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符合报读四年制本科定向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本科提前批其他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的地方公费师范生的专业。符合报读三年制定向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定向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的地方公费师范生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由培养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成绩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报读公费定向培养专业的考生被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

  1.定向师范生入学前与培养院校和定向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由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和自治区党委编办联合制订,培养院校印制。

  2.培养院校将《协议书》随本校《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不签订该协议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培养院校将录取简明登记表、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情况以及《协议书》,邮寄或送达定向县(市、区)教育局。

  4.定向县(市、区)教育局收到《协议书》后,经当地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寄回培养院校的招生部门。

  培养院校将在定向师范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对其入学资格条件进行相关审核,并将复查合格的录取名单进行备案。如复查不合格,由培养院校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再作为定向师范生培养对象。

  (一)培养形式。学历分为本科和专科两个层次,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学制为4年,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学制为3年。培养院校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围绕培养目标,制订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教学管理,确保培养质量。

  (二)学籍管理。高中起点定向师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加强学籍动态管理,定向师范生第2学年结束,由培养院校对定向师范生进行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定向师范专业就读资格。

  (一)定向师范毕业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书后,由定向县(市、区)组织专项招聘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组织体检,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由定向县(市、区)按协议安排就业。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定向师范毕业生,解除协议,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重新择业。

  (二)定向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其他脱产学历教育。毕业时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要按规定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赔偿违约金,其违约行为应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并予以公布。各地对服务期满定向师范毕业生的学历深造、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定向师范毕业生到教学岗位后,有关市、县(市、区)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招聘录用手续。

  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消息,2022年,广西继续实施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面向全区招生。全区共有1057个名额,其中,本科457个,专科600个,培养院校分别为:广西医科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科技大学、桂林医学院、右江民族医学院、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什么是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启动实施,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的一项重要举措。

  参加 2022 年普通高考、生源地为定向就业县(市、区)所在设区市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高考成绩达到2022年我区本科、高职高专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以上;热爱全科医生职业,志愿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无色盲、色弱、斜视、精神病、传染病等及其他不适合从事医疗工作的疾病,都可以报名!

  5年制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年制订单定向免费医学专科(高职)生安排在高职高专提前批次录取,执行普通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招生院校按照以设区市为单位“生源地分数”优先的原则, 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将户籍在同一设区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考生所填定向就业县(市、区)志愿择优录取。

  若考生所填定向就业县(市、区)志愿已录满或与其户籍地不在同一设区市的,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与其户籍在同一设区市内仍有缺额的定向就业县(市、区),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其户籍所在设区市已无缺额的,做退档处理。未能完成计划的,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后同一设区市范围内生源仍不足的,经高校申请,5年制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可适当降分录取,但不能低于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年制订单定向免费医学专科(高职)不降分。

  高校须及时将定向就业县(市、区)招收名单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以便协调办理定向医学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事宜。

  新生入学时如因学生放弃就读机会等原因导致定向医学生缺额,由高校在符合条件的其他专业新生中进行调剂补缺,调剂学生分数需高于本校同届定向医学生的最低分。调剂补缺工作由高校自行安排,调剂补缺的学生须按规定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县(市、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补签定向就业协议。

  2.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在通知指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3.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并与培养院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培养院校学习并完成学业,可按规定获得毕业证书和书(专科除外)。

  2.定向医学生本科毕业生报到就业后,均须按规定参加3年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高职)医学生毕业生均须按规定参加2年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3.定向医学生毕业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期间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按照原单位同类人员享受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补助按编制内实有人数核定;原由乡镇卫生院自筹经费发放的部分,以及单位发放的工资水平低于培训基地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的部分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补齐,并可根据当地实际,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

  1.定向医学生因孕育、生病、应征入伍等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须提出暂缓履行协议申请,逐级报经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后,暂缓履约。待情况允许,经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实后可继续履行协议。无生病等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双方约定或其他合法解约事由,签约的行政机关应当不同意应届定向医学生毕业前解约。

  2.定向医学生在校期间如确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从事临床医疗工作需终止协议的,应当按照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由所在学校根据当年高考成绩将其调整到符合录取条件的除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口腔医学类外的专业。

  3.定向医学生毕业当年因生病不适合从医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须逐级报经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并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解除协议。

  如无生病等特殊原因不履行协议的,将构成违约行为,违约记录等相关材料归入个人人事档案,国家主管部门会将违约信息作为全国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录(招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以及研究生招生录取等个人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

  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违约或未按照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及违约金等恶意违约者,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全国公示,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特别提醒:考生及考生家长一定要认真阅读协议书,充分了解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政策、培养周期、服务年限、服务内容及违约责任考生未满18周岁的由考生及其法定代理人共同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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