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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21年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要点》的通知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21年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要点》的通知

  年是中国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之年。全市文化旅游系统将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总对广西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主动融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四区一带一中心”文化旅游发展格局,突出抓好重大项目、重点主题文艺创作和公共服务提升、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文旅融合、业态创新、品牌建设和宣传推广,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市场整治,推动文旅经济复苏振兴和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桂林“十四五”良好开局贡献文旅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1.学懂弄通悟透党的创新理论。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各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总关于文化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广西和桂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持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行业发展。统筹做好经营性文化场所、景区景点、公共文化场所等文化和旅游领域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开放工作,管好全市文化和旅游活动特别是重大节日期间的集中活动,推动助企纾困各项政策落实落地,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生产经营秩序全面恢复。

  3.高标准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编制《桂林文化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积极向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自治区文旅厅、自治区广电局汇报,争取在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产业、重大政策等方面得到更大力度的支持。开展“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储备库编制工作。

  4.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制定印发《桂林市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创建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乡村旅游新业态产品。加强乡村旅游宣传,举办文化旅游电商扶贫活动和乡村旅游嘉年华活动。继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全面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推动乡村文化全面振兴。

  5.办好2021年桂林市文化旅游发展大会。指导2021年桂林市文化旅游发展大会承办县(市、区)做好筹备工作,达到推动承办县(市、区)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的目的。

  6.做好庆祝中国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落实市委重大部署,组织开展好文旅行业系列主题活动,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县(荔浦市、临桂区)融媒体中心和视听新媒体持续做好建党百年主题宣传。指导、组织全市各级广播电视部门积极参与自治区广电局实施的“永不褪色的红色印记—党史故事大家讲”献礼建党百年广西百集红色文化大讲堂融媒体节目展播活动;“恰是百年风华”建党100周年电视短片大赛、广西第四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画片创作大赛、庆祝中国党成立100周年优秀广播电视节目推优展播活动;“再唱山歌给党听 纪念建党一百周年三月三短视频大赛”;“壮美广西·网播天下”原创网络视听节目推优展播活动。筹办庆祝中国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晚会、交响音乐会、桂林地方戏曲音乐演唱会、美术书法作品展等活动,为党的百年生日献礼。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不忘初心之旅暨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宣传推广活动。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红色故事讲解展示活动。

  7.加强艺术精品生产创作。举办春秋两季创作笔会,继续实施优秀剧本库、优秀戏剧作品签约机制。创排大型新编桂剧《江姐》向建党100周年献礼;积极推进桂林大剧院旅游驻场演出《漓水印画》项目落地工作。提升《桂林有戏》,推出《桂林有礼》,策划《桂林有缘》文旅融合演艺品牌。创排桂剧《马前泼水》、彩调剧《自家人》等精品剧目参加全国梅花奖、第十一届广西剧展、全区第十一届广西音乐舞蹈比赛、第八届广西戏曲青年演员比赛、第五届广西杂技魔术展演等活动,彰显桂林文化实力。

  8.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旅游厕所、城市旅游集散中心、汽车旅游营地以及旅游引导标识系统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督促各县(市、区)加强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继续打造“一键游桂林”智慧旅游平台,做好桂林全域旅游电子地图运维工作,提升旅游智慧服务、智慧营销和智慧监管水平。推动古籍保护和古籍数字化工作。

  9.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试点工作;深入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场所免费开放服务,全市181个公共图书馆、美术馆、综合类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对公众实施零门槛开放和免费提供基本服务;持续开展“漓江之声”、“周未大家乐”广场文艺演出等群众文化活动;加强群众文艺团队建设;深入推进戏曲进乡村、戏曲进校园;开展文艺小团队进红色景区、进街区活动;组织开展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工作。

  10.继续实施“壮美广西智慧广电”工程,让广大城乡群众普遍享受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安全优质的“智慧广电”信息化服务。

  11.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建设、持续做好湘江战役旧址等桂北长征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完成鳌鱼头史前遗址考古发掘报告整理工作。完成桂林石窟寺(含摩崖造像)专项调查。实施桂林石刻普陀山石刻、龙隐岩龙隐洞石刻抢险加固、广西省立艺术馆旧址保护工程、靖江王府正阳城门楼保护展示工程等重点文物保护利用工程。继续加快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推动甑皮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洞穴考古国际交流中心建设,围绕挂牌为目标,策划实施系列靖江王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项目,形成“三陵一墓一馆一基地”对外开放格局。围绕“建党百年”统筹抓好全市文物的保护利用工作,实施八路军桂林办事处纪念馆基本展陈提升改造项目和广西人民大学旧址修缮工程。推进灵渠保护和申遗基础工作。

  12.推进博物馆建设和文物安全工作。推进桂林博物馆提升项目。持续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实施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等“三防”和预防性保护项目,开展文物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不断完善我市博物馆体系建设,配合上级部门推进广西旅游博物馆建设、大力推进靖江王陵展示馆等项目建设,筹建桂林考古陈列馆建设。

  13.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开展第七批市级和第六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申报和推荐。深入推进非遗体验馆展陈及开放工作。进一步加大支持传统技艺类非遗项目传承发展力度,推动传统工艺振兴。做好“壮族三月三”、“自然和文化遗产日”非遗展示展演活动。

  14.推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与农业、林业、体育等融合发展。打造一批船游、美食、音乐、体育等主题精品项目。促进动漫及文创产业创新发展。推动乡村旅游新业态发展。推动红色旅游研学旅行。优选一批文旅投融资优选项目。培育扶持文化创意产业骨干企业,组织推荐市文化创意企业参加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评选命名工作。开展第五批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工作。

  15.积极推进重大文旅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继续抓好自治区重点支持的45个重大文旅项目及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37个文旅项目、大健康和文旅产业十大项目建设。建立重大项目进展情况上报、通报、简报制度。积极参加“湾企入桂”“央企入桂”“民企入桂”招商引资,吸引更多大健康和文旅产业项目落户桂林。

  16.加强资源开发和品牌建设。完成桂林文化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推动红色文化旅游项目策划、落地建设。争创一批国家和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区、4A级以上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和乡村旅游区(农家乐)、四星级旅游饭店、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品牌,打造一批民宿品牌。持续推进文化和旅业标准化建设。

  17.提振文化旅游消费。积极打造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以桂林中心城区、阳朔西街为重点,布局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品位步行街,鼓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文化旅游特色打造一个以上文旅融合特色商业街区,提升我市文化旅游消费供给能力。丰富尊神庙夜市、龙船坪美术小镇、兴进塔山·渔坊风情美食街等消费业态,打造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激活我市夜间消费经济。开展“留在桂林过大年 新春文旅惠民月”“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桂林人游桂林”“广西人游桂林”等系列宣传促销活动,推出自驾游、家庭游、康养游等旅游形式,加强8条大桂林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历史文化旅游线路、红色旅游线路的宣传推介,适时推出各类特色旅游线路产品组合和优惠政策,提振文旅消费市场。

  18.深入推进文化旅游宣传工作。继续与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合作,利用重大文化旅游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推介活动。加强自媒体建设,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智慧营销推广。积极发挥桂林文化旅游形象大使和推广大使的影响力,制作推出一批线上线下宣传产品,在新媒体和公共场所进行广告宣传。持续开展区域文旅宣传推广和交流合作,持续做好宜居桂林、养生桂林、桂林有礼、桂林有戏、吃在桂林等魅力品牌的宣传推广。

  19.加强区域文化交流与合作。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与肇庆市、贺州市合作共建“粤桂画廊”。深化与粤桂黔滇高铁经济带旅游联盟相关城市、华南五市旅游联盟、红军长征沿线城市、湖北十堰、云南文山州等城市的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办好2021年“红军长征论坛”。

  20.完善对外文化旅游交流机制。继续利用境外最大社交平台FACEBOOK,策划并执行年度创意公关活动——寻找·刘三姐,录制境外网红体验视频及图片投放到谷歌(GOOGLE)平台、“国外小红书”照片墙INS平台进行精准营销。加强与港澳的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充分发挥航线办的作用做好我市航线培育相关工作,促进旅游与航空的联动。在疫情恢复的情况下随时准备开通国际航线。联合机场、航空公司、旅行社、酒店、景区开展桂林航空+旅游市场的开拓工作,加强航线开发与客源开拓的联动。办好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旅游趋势与展望论坛、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桂林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等重大活动,提升桂林影响力。

  21.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能力水平。加强文化市场阵地建设。建立健全文化市场、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导游技能大赛。健全完善文化和旅业协会,引导行业自律和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执法检查与“第三方体检式”暗访评估,持续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检查。

  22.深化综合执法改革。落实综合执法改革任务,统一着装、统一执法标志。建立完善系列执法制度和工作规范,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

  23.坚守筑牢意识形态阵地。继续开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优秀作品评选推优工作,扎实抓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收听收看工作,严把内容关、导向关、播出关,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导向正确、内容健康。指导全市各播出机构制作公益广告,继续加强商业广告管理力度,确保荧屏声频风清气正。推动广电法治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强广播电视市场监管,加强对非法接收、销售、安装、使用卫地设施的治理,继续打击“黑广播”,做好境外电视专项整治工作。

  24.完善文旅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机制。依托公共文化旅游资源,常态化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国防教育、双拥等工作常态化。

  25.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体制改革。深化经营性事业单位、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工作。研究制定《民宿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旅游民宿管理办法》。

  26.完善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党委(党组)安全责任制,统筹推进文化安全、行业安全、信息网络安全、播出安全等,切实履行维护安全的主体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和话语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文化和旅业安全管理,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确保文化旅游市场安全有序,健康发展。持续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广播电视业务内容安全和技术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监测机制和指挥调度机制,规范广播电视传播秩序,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各项措施落实。

  27.加强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丰富桂林文化旅业专家智库,建立桂林市大健康和文旅产业发展研究院,为桂林市大健康和文旅产业发展提供定期智力支持和咨询服务。推进《桂林市文化旅游产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执行落地,实施文化名家培养工程,着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青年骨干人才和基层文化旅游高技能人才。开展文化和旅业培训,持续推进金牌导游、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行动。组织参加全国、全区艺术奖项评选,组织全市文化系列职称评审等工作。

  28.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强化机关教育,建设模范机关。推动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地见效。健全完善党建述职评议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

  29.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大力打造“党旗领航、文旅扬帆”机关党建品牌。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围绕建党100周年,开展评优表彰、典型宣传、红色精神宣讲、党史国史学习教育等工作。充分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30.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纠治“四风”力度。加强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严肃党内生活,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醒谈话工作成常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通过网络、板报、讲座和党课形式开展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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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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