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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看过来!容桂2019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出炉!

家长看过来!容桂2019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出炉!

  出生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容桂户籍适龄儿童。不足龄和已就读小学的儿童不能报读一年级,凡重新报读者,学校将取消其学位安排。需要延缓入学的容桂户籍儿童由家长或监护人在报名时间向所属学校提交儿童户口簿复印件及书面申请,学校备案。延缓期一般为一学年,延缓期满仍不能就学的,需重新申请。

  (二)公办小学按照在全街道范围内先招收容桂户籍适龄儿童,再招收容桂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优秀“新容桂人”适龄子女、容桂高新技术企业员工适龄子女及政策性借读生的顺序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十二)容桂小学、南环小学、容山小学、振华小学、瑞英小学、泰安小学、幸福小学等七所学校的招生范围涉及社区:朝阳、德胜、东风、桂洲、红星、容山、容新、卫红、幸福、振华、海尾(部分)、细滘(部分)。具体划分由街道教育局另行发布。

  (十三)2017 年起街道教育局实行招生改革,将高黎、华口、小黄圃三个社区规划为高新园区。园区内的高黎小学、华口小学、小黄圃小学三所学校规划为高新园区学区。高黎小学、华口小学、小黄圃小学三所学校招生范围为高新园区内的适龄儿童(即高黎、华口、小黄圃三个社区的容桂户籍适龄儿童可以选择报读三所学校的其中一所)。

  凡儿童的户籍、儿童父(母)的户籍、儿童父(母)的房产或儿童父(母)的工作单位在各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均可报读对应的学校。

  2019年5月18日(上午8:00—11:00时,下午2:00—5:00时);2019年5月18日未能按时报名的容桂户籍儿童,可于2019年5月23日下午2:00—5:00 时到学校补报名。

  3.儿童的《佛山市顺德区学生预防接种情况验证证明》。本证明由适龄儿童父(母)持儿童的免疫接种证到新容奇医院或容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后开具。

  (1)其父(母)所在单位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第一批 录取持有各招生学校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如果本批次的报读人数大于学校的学位数,街道教育局将对儿童入户本学区的时间进行排序,入户本学区时间居前者优先安排;如果同一时间入户的人数大于学校的剩余学位数,街道教育局将抽签安排学位。未能安排的儿童,街道教育局将统筹安排其到就近的学校。不服从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第二批 完成第一批次录取后尚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进行第二批录取。本批次录取没有学区内户籍,但其父(母)的户籍或其父(母)的房产在本学区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如果本批次的报读人数大于学校的剩余学位数,街道教育局将抽签安排学位。未能安排者,街道教育局将按学区内户籍儿童学位安排办法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第三批 完成第二批录取后尚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进行第三批录取。本批次录取没有学区内户籍,但其父(母)的工作单位在本学区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如果本批次的报读人数大于学校的剩余学位数,街道教育局将抽签安排学位。未能安排的儿童,街道教育局将按学区内户籍儿童学位安排办法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对逾期报名,所属学区学校已满额而未能安排的适龄儿童, 街道教育局在全街道范围内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的不再另行安排。

  2019 年7月7日(上午8:00—11:00时,下午2:00—5:00时)。家长携儿童及“容桂户籍儿童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登记信息(回执)” 到安排学位的学校办理学位确认手续。

  为做好2019年公办小学一年级非容桂户籍生的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粤教外函〔2018〕456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凡在容桂街道居住且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顺德区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优秀“新容桂人”适龄子女、容桂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及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非容桂户籍适龄儿童。如有学位剩余,再招收普通借读生,招生通知另行发布。

  符合《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规定的顺德区一、二类高层次人才子女;户籍不在我区,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容桂或申请人办理了居住证的居住地为容桂的三、四高层次人才子女;户籍不在我区,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容桂的五、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

  就职于容桂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并在该企业连续工作及缴纳社保 1 年以上(含 1 年)的工作人员适龄子女。

  1.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街道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的适龄子女。

  6.符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

  7.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规定,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或评定)的A、B类人才适龄子女。

  8.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的意见》规定,本市博士后载体在站博士后及出站后留在本街道工作的博士后适龄子女。

  9.本街道按规定引进,并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资格认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适龄子女。

  13.在本街道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16.在顺德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过渡期类:持有本街道有效期内居住证,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已备案购房合同,且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继续按照原政策性借读生有关规定执行至2019年12月31日止。

  (6)《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请在微信公众号“容桂教育”消息栏或容桂教育信息网下载)。

  容桂街道教育局收集材料后上交区教育局会同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对本系统、本领域高层次人才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审核意见,经区、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复核后,报区人才办确认。

  (2)审核通过的三、四、五、六类高层次人才的申请由容桂教育局统筹安排。6月中旬将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家长学位安排的情况,如不接受统筹安排则自行解决。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相关规定安排入学。申请入读一年级的儿童家长于7月7日(上午8:00—11:00时,下午2:00—5:00时)持报名回执带孩子到录取学校确认学位。

  (3)儿童的《佛山市顺德区学生预防接种情况验证证明》。本证明由适龄儿童父(母)持儿童的免疫接种证到新容奇医院或容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后开具。

  街道教育局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学位。6月中旬将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家长学位安排的情况,如不接受统筹安排则自行解决。

  容桂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3月已把申请入学名单提交给容桂街道教育局,街道教育局审核通过后于6月中旬通知其父(母)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学校为其子女录入信息。

  家长在指定的报名时间到学校为其子女登记并提交积分材料,积分核查出结果并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者再由家长填报入学志愿,具体操作见“报读流程”。

  (2)5月26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政策性借读生积分登记,登记地点:各公办小学内。

  (3)5月28日下午(2:00—5:00),政策性借读生补登记。请5月26日没有登记的儿童补登记。逾期不再受理登记。登记地点:各公办小学内。

  (5)6月17日下午(2:00—5:00),政策性借读生积分复核申请。家长如对积分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该时间内到报名学校查询积分或提出积分复核申请。如在该时间不提出申请的,视为对积分审核结果无异议,逾期不再接受复核申请。凡提出复核申请的,其复核结果由各学校电线日,政策性借读生积分终审结果公布及政策性借读生学位数公告。公告地点:容桂教育信息网“招生考试”栏、各公办小学门口。

  (7) 6月23日一天(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6月24日下午(2:00—5:00)政策性借读生填报入学志愿。家长持报名回执到登记学校填报入学志愿。逾期不填报入学志愿的,视为放弃报读,街道教育局不安排学位。

  (8)7月5日,政策性借读生学位安排公告。公告地点:容桂教育信息网“招生考试”栏、各公办小学门口。

  (9)7月7日(上午8:00—11:00时,下午2:00—5:00时)政策性借读生家长持报名回执带孩子到录取学校确认学位。逾期不办理学位确认的,视为放弃该学位,街道教育局不再另行安排。

  (1)《2019年容桂街道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入学申请表》(该表可到容桂任意一所公办小学门卫室索取或在微信公众号“容桂教育”消息栏.容桂教育信息网处下载)。

  (3)符合政策性借读生类别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政策性借读生类别与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或“申请表”所列)。

  家长需提交准确、真实的报名材料。对伪造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教育部门取消其子女的入学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对符合政策性入学条件儿童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按“附件”所列17类及过渡期类进行计分,每符合一类计100分。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2019年,街道教育局决定对报读儿童的父母一方或合法监护人一方在容桂的居住年限给予加分,在容桂每居住一年加1分(不满一年不计分),最高分为10分。非佛山户籍人士以容桂流管中心核查出的容桂居住年限为准(居/暂住证核查的起始时间为2000年);容桂户籍人士以其迁入容桂户籍并居住的年限为准,各项积分结果累加。

  在完成2019年度招收容桂户籍适龄儿童、容桂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优秀“新容桂人”适龄子女后,街道教育局根据学校剩余学位情况首先统筹安排容桂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再安排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非容桂户籍适龄儿童。安排时根据申请入学志愿、积分结果、学位数等在全街道范围内统筹安排符合政策性入学条件的儿童入读。入学志愿相同,积分结果排名居前者优先安排;积分结果相同、排名并列者,参照政策性借读生父母的产权房所属学区学位,以就近为原则进行安排;若仍未能解决,抽签决定,额满即止。不服从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一)容桂街道教育局:负责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学位统筹安排;报名系统的开发维护及容桂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优秀“新容桂人”适龄子女的报名登记;容桂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材料审核。

  (四)容桂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A、B类人才、博士后载体在站博士后及出站后留在本街道工作的博士、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我街道新引进领军人才等人士身份的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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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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