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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

桂林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桂林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2年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申请调整桂林市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委员的请示》、《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2022年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表》、《桂林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讨论稿)》、《关于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讨论稿)》、《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一至三季度工作总结及四季度工作计划》、《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申请调整桂林市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的请示》、《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的通知》、《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租房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持力度的通知》、《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计提金融大厦基建资金的请示》、《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处级公益一类参公事业单位,设11个处(科),11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14人,其中,在编75人,非在编39人。

  (一)缴存:2022年,新开户单位662家,净增单位250家;新开户职工3.56万人,净增职工1.17万人;实缴单位6482 家,实缴职工35.2万人,缴存额59.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01%、3.44%、4.55%。2022年末,缴存总额538.1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5%;缴存余额180.52亿元,同比增长10.36%。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2022年,13.8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42.85亿元,同比增长2.57%;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71.66%,比上年减少1.38 个百分点。 2022年末,提取总额 357.66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61%。

  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13.32 万笔301.71亿元,余额156.9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88%、7.22%、1.63%。个人住房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6.94%,比上年末减少7.47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业务的银行9家。

  (五)资金存储: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7.55亿元。其中,活期0.06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9.95亿元,1年以上定期0.6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6.94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余额、项目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6.94%,比上年末减少7.47个百分点。

  (一)业务收入:2022年,业务收入54489.35万元,同比增长7.69%;其中,存款利息3745.98万元,委托利息50733.25万元,国债利息 0 万元,其他10.1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2年,业务支出28494.34万元,同比增长9.99%。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5983.61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手续费1871.48万元,其他639.2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2年,增值收益25995.01万元,同比增长5.28%。增值收益率1.51%,比上年减少0.08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2年,提取风险准备金 251.7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284.3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459.01万元。

  2022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728.62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21056.9万元。

  2022年末,风险准备金余额 15694.0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2593.01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2年,管理费用支出 2284.31 万元,同比下降16.28 %。其中,人员经费 1398.78 万元,公用经费165.48 万元,专项经费 720.05万元。

  (一)个人住房:2022年末,个人住房逾期额   389.39万元,逾期率0.248‰。个人风险准备金余额 15694.02万元。2022年,使用个人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1.26%,国有企业占15.75%,城镇集体企业占1.19%,外商投资企业占1.9%,城镇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6.7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78%,灵活就业人员占0.96%,其他占0.44%;中、低收入占98.69%,高收入占1.31%。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8.63%,国有企业占8.51%,城镇集体企业占0.61%,外商投资企业占1.75%,城镇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3.9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76%,灵活就业人员占3.11%,其他占0.67%;中、低收入占99.85%,高收入占0.15%。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0.64%,偿还购房本息占52.28%,租赁住房占2.86%,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8.4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17%,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1.59%。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29%,高收入占1.71%。

  1.个人住房:2022年,支持职工购建房74.57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0),年末个人住房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为15.96%,比上年末增加0.5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6899.98万元。

  职工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3.66%,90-144(含)平方米占77%,144平方米以上占9.34%。购买新房占73.07%(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 2.76%),购买二手房占26.8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1%(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 %),其他占0.02%。

  职工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占38.79%,双缴存职工申请占60.53%,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占0.68%。

  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8.75%,30岁-40岁(含)占42.49%,40岁-50岁(含)占21.88%,50岁以上占6.88%;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占82.4%,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占17.6%;中、低收入占99.45%,高收入占0.55%。

  2022年,个人住房发放额、公转商贴息发放额、项目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8.3%,比上年减少15.16个百分点。

  2022年5月31日,中心发布了《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市公积金〔2020〕3号),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职工的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的,不作逾期处理;加大租房提取公积金支持力度,在未达到年度租房可提取额度上限的情况下,由原来一年限提取一次调整为可多次提取。

  截止2022年12月底,桂林市共有77家企业办理了公积金缓缴申请,缓缴人数9362人,累计缓缴金额1664.62万元,有效纾解了企业资金压力。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无法正常还款且不作逾期处理的有26笔,不作逾期处理的应还未还本金额24.65万元,缓解了他们的还贷压力。累计享受提高租房提取频次的缴存人人数591人,在疫情期间许多职工收入减少的情况下,缓解了缴存人租赁住房的经济压力。

  (二)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等情况。

  2022年11月4日,中心发布了《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租房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持力度的通知》(市公积金管〔2022〕7号),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由每月提取限额1200元提高到1400元,并将此项政策和增加租房提取频次政策作为常态化政策。截止2022年12月底,累计享受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的缴存人人数647人。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最高额度、条件等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利率执行标准等;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2022年6月17日,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2年度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和下限的通知》(市公积金〔2022〕9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公布的桂林市2021年城镇非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3542元,确定2022年度本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0886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上一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22年桂林市城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810元,市辖各县、县级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43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

  (1)2022年11月4日,中心发布《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租房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持力度的通知》(市公积金管〔2022〕7号),租住商品住房的无房职工家庭,每月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由1200元调整为1400元;在不超出年度提取限额情况下,缴存人年内可一次或多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1)2022年3月22日发布《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市公积金管〔2022〕2号),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时,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含)以上调整为12个月(含)以上。

  (2)2022年3月22日发布《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市公积金管〔2022〕3号),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购买住房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时可享受优惠政策:申请时应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最高额度可放宽至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的1.5倍。

  (3)2022年11月4日发布《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的通知》(市公积金管〔2022〕6号),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1)2022年10月1日以前,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年限在5年以下(含5年),利率2.75%,年限在5年以上,利率3.25%;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年限在5年以下(含5年),利率3.025%,年限在5年以上,利率3.575%。

  (2)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0.15个百分点,即5年以下(含5年)利率由2.75%调整为2.6%,5年以上利率由3.25%调整为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利率为3.025%,5年以上利率为3.575%。

  2022年11月4日,中心发布了《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租房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持力度的通知》(市公积金管〔2022〕7号),对缴存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从简化提取材料、增加提取频次、拓宽提取对象、调整提取额度核算方式等方面做了规定。该政策进一步优化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简化了加装电梯提取手续,有效支持了老旧小区改造,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租房或改善住房的功效。

  2022年11月4日,中心发布了《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市公积金管〔2022〕8号)。养育二孩的家庭在桂林市无房且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租房提取额度在现行桂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的额度基础上提高200元/月;养育三孩(及以上)的家庭在桂林市无房且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租房提取额度在现行桂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的额度基础上提高400元/月。养育二孩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额度在现行桂林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提高10万元;养育三孩(及以上)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额度在现行桂林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提高20万元。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一是制定《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标准化服务手册》。首先,明确业务大厅的功能分区,大厅和网点的物品设备、设施等服务环境要素,进行科学细致的规范,形成便于开展各项政务服务工作的良好秩序。其次,服务大厅和网点按照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清晰、明确地设置岗位。再次,加强了对员工加强仪容、仪表、仪态举止、语言沟通能力等方面进行培训,明确了员工容貌、着装、配饰、站、立、坐、走等具体要求,强化在办理具体住房公积金业务过程中如何接待、如何迎候、如何引导、如何打第一声招呼等,加强语言沟通技巧方面的培训和学习,使上岗职工不仅知道“说什么”更要知道“怎么说”,怎样更有亲切感,明确哪些是沟通禁忌等等,推行标准化的业务过程文明用语。

  二是通过“12345+好差评”的检查监督机制,保障服务质量的有效监督。为及时准确了解群众对公积金服务的感受和诉求,接受社会监督,有针对性地改进公积金服务,中心制定了“好差评”和12345热线管理制度,实现好差评系统与区政务一体化平台对接,通过公积金线上业务渠道、业务大厅、12345(12329)热线电话等线上、线下评价渠道,群众对公积金服务体验、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等各方面进行评价,实现服务可评价、差评有反馈、结果进考核,从而持续提升公积金服务质量。

  三是树立岗位优质服务标兵,增强示范作用。中心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结合“桂林市文明单位”、全国“跨省通办表现突出服务窗口”和全区住建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等荣誉,将灵川管理部打造成为服务意识强、服务效能好、群众满意度高的星级服务窗口和基层管理部。

  四是设置统一和鲜明的服务标识。根据《住建部全国服务标识使用办法》,规范统一中心业务大厅和管理部中心十一个县管理部的服务标识的使用,将服务标识融入中心业务大厅、管理部网点、告知单等各类宣传版块中,进一步规范中心业务大厅和管理部服务设施、服务形象、服务流程和服务评价,实现中心的所有管理部布局风格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服务标准统一。

  一是中心持续推动公积金业务向多渠道拓展,借助商业银行服务网点分布广的优势,以“住房公积金-银行e点通”公积金智能自助服务网点为基础,在全区率先推出线小时”住房公积金业务“10分钟服务圈”品牌,使群众在家门口便能完成公积金业务的办理,实现公积金业务“线上线下、多级联动”,为群众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务。二是以桂林银行农村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点助农终端机为受理载体,开展村级智能服务点,让群众实现足不出村可以办理公积金业务。通过科技赋能,推动管理系统的升级跨跃,激发出住房公积金服务的科技“加速度”。

  桂林中心在全面落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服务机制,创新服务举措,打造人性化政务服务。一是延伸服务窗口。桂林中心推出“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特色服务,出台“按月对冲、约定划转、提前还款、异地转移、异地办理”等便民服务,用贴心诚心的服务,换取群众的舒心放心。二是优化跨省通办。桂林中心开设“跨省通办”专窗,通过 “异地代收”、“两地联办”等通办方式,办理异地公积金事项142件,提取金额近204.85万元,跨省通办业务办结率100%,有效地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问题,群众好评不断,获全国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表现突出服务窗口荣誉称号。

  一是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工作,不断提高中心服务水平。结合我中心创建桂林市文明单位的工作要求,营造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环境,强抓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提升我市市民对住房公积金服务的满意度。

  二是做好业务大厅的服务窗口日常监督检查巡查工作。为进一步做好中心服务工作,定期对服务窗口的上岗情况、工作情况、办公环境、规范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指出问题并组织整改。

  三是做好投诉受理、信访接待工作。及时、有效地处理客户的投诉及意见反馈,切实保障客户的利益。2022年1—12月共处理客户通过现场访问、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信访网站、12345平台的投诉工单44份,办结率100% 。其中,受理现场信访求助事件7起,妥善处理12345政府热线起,有效应对信访局转来信访事件7件。

  (六)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1.优化约定提取业务,进一步利用中心与银行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了全部合作银行商业的自动查询、核对数据,不再需要手工交换数据,减少人工干预系统可能出现的错误。

  2.完善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对单位、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功能,通过协调业务承办银行对接银行自助缴费接口,完成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等B2B、B2C线上缴款相关功能开发;同步完成与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对接自助终端办理公积金业务功能。

  3.上线财务凭证电子档案项目,目前中心财务凭证与银行电子回单已经实现自动关联、自动产生凭证、自动对账等功能,已不再需要银行提供纸质回单。

  4.完成中心服务评价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好差评”信息采集、汇总、管理等信息化流转,为中心服务效能提升提供支撑。

  5.根据住建部今年下达的关于各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相关要求,中心于4月紧急组织技术力量,及时完成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中心端系统的开发、对接、调试相关工作,并按时在5月21日上线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异地转移接续申请有关功能。

  6.完成自治区企业电子印章平台接入有关工作,实现单位网厅调用企业电子印章的功能;完成桂林市公积金系统对接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的接口挂接工作;完成桂林市公积金系统对接自治区“智桂通”APP互联相关开发工作。

  3.中心在2022年全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上就《深化党建引领 以五星标准打造“五心”服务 绘就公积金为民幸福底色》作先进典型发言;

  4.中心在2022年上半年全区住房公积金运行分析视频会上就《发挥住房公积金发展韧劲  为巩固经济回升蓄能添力》作先进典型发言;

  9.中心在2021年度全市综合绩效考评结果为二等等次,在2021年度专项工作绩效考评结果为一等等次;

  10.李钧同志提交的《关于大力支持金融创新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荣获桂林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优秀提案;

  (八)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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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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