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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告

【公告】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告

  1.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银行或本行)配股方案经本行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12月21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于2021年12月23日出具《广西银保监局关于同意桂林银行配股方案的批复》(桂银保监复〔2021〕486号),同意本行本次配股方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5月30日出具《关于核准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16号),核准本行本次配股方案。

  4.本次配股集中缴款期间,即2022年9月25日至2022年9月29日,在此期间桂林银行股份暂停转让交易。

  6.本公告仅就桂林银行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

  7.本公告一经发出,本行即视作已正式送达全体股东。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桂林银行将视需要在本行官网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三)配股比例及数量:以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24日本行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售不超过10股的比例配售,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50亿股(含)。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以增强本行营运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

  2022年9月19日-2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本行于以下网点办理集中签订配股认购协议,请股东就近选择并及时前往办理。

  法人股东请经办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自有资金承诺函、内部决策文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请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前往签署配股认购协议。

  因疫情等客观因素导致未能至现场签署的股东,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需出具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022年9月25日起至2022年9月29日为本次配股集中缴款日,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1.在配股缴款期间缴款的股东,转出账户的账户名或汇款(缴款)人必须与股东名称一致,不得以他人名义缴纳配股款项。

  3.本行将以股东最终缴款清算情况确认实际参配股数,若缴款清算情况与配股认购协议不相符的,将以缴款清算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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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桂林银行全称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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