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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_奖励_非法_线索

举报有奖!_奖励_非法_线索

  为有效防范打击偷越国(边)境、电信网络等违法犯罪活动,桂林市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对举报非法入境及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对符合以下奖励范围的举报有功人员,根据举报提供信息要素的详实准确程序、协助公安机关破案力度和查获案件的性质、情节及影响程度、举报发挥的实际作用和效果,分别给予以下奖励:

  (一)提供非法入境人员(28天内新非法入境的)或境外(缅北)涉诈人员行迹及有关信息,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每查获1人奖励5000元;举报运送非法入境人员(28天内新非法入境的),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每查获1名运送司机奖励10000元;

  (二)举报容留、藏匿非法入境人员,协助非法入境人员逃避检查,协助他人非法入境等违法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5000元。

  (三)举报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案件或境外(缅北)涉诈线索(一次性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0人以内),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奖励20000元;举报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案件线索(一次性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1至30人以内),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奖励30000元;举报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案件案情特别重大(一次性抓获违法犯罪人员30人以上)的,经公安机关查实的,给予奖励50000元。

  (一)警方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人身安全。举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据可查;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虚构事实恶意举报、诽谤他人或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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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桂林市政务邮箱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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