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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鉴于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对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政府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主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市人民防空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临桂新区、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桂林)广西园、发展改革、工业经济、商务经济、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国有资产监管、行政审批、大数据发展(涉及行政审批方面)、金融、服务业、投资促进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桂林)广西园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工业合作联社、市投资促进局(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国投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和协调桂林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国家统计局桂林调查队、桂林供电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无线电管理处、金融机构、边检部门、民航各部门、石油部门,电讯、烟草部门。

  负责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外事、体育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牵头联系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挂职干部和驻村。

  分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博览事务局)、市外事办公室、市体育局、桂林广播电视台、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榕湖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市文化体育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市台办、市侨务办公室、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新闻出版局。

  分管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合作社。

  分管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土地储备中心、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分管桂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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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广西桂林人民政府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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