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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大量烟花爆竹被刑拘 秀峰区禁燃处罚第一人出炉

  讯(通讯员王洁)“红头岭某幼儿园后面的居民楼仓库存放着大量的烟花爆竹!”12月20日,秀峰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后快速出击,查处170多盘爆竹,并依法对其所有人邹某行政拘留。这也是《桂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正式公布实施以来,秀峰区首个因在禁区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处罚的违法行为人。

  据办案民警介绍,为了确保年终岁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顺利开展,秀峰警方组织社区民警对辖区烟酒店、副食店等可能有售卖烟花爆竹的店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和检查,并督促商户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禁止在辖区内销售烟花爆竹。

  12月20日,分局甲山派出所社区民警在走访宣传中接群众举报称在红头岭某私人幼儿园后面的居民楼仓库有人储存大量烟花爆竹,相当危险。下午14时许,民警出警到现场,查实该仓库为邹某所有,内存放有170多盘爆竹。经询问调查,邹某对其非法储存大量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

  当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及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分局依法对邹某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并对烟花爆竹进行了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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