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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法草案二审稿将接受审议

家庭教育法草案二审稿将接受审议

  中国教育报北京8月13日讯(记者高众)十三届全国会第三十次会议将于8月17日至20日在北京举行。在8月13日举行的记者会上,全国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了本次会议拟审议的法律草案主要情况等,并就部分热点问题作出回应。

  据臧铁伟介绍,本次会议将审议的家庭教育法草案二审稿,将法律名称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家庭教育的概念。

  对于社会关注的“双减”工作,臧铁伟说,草案明确规定,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家庭教育要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遵循家庭教育规律,贯彻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

  他介绍,草案明确规定,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同时,草案将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设立的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明确为“非营利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此外,草案还对家庭教育服务机构超出许可业务范围的行为规定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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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家庭教育的概念界定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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