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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出台网吧连锁管理规定

江苏省出台网吧连锁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网吧连锁经营活动,扶持和鼓励网吧连锁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及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五部门2009年3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净化网吧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江苏省文化厅制定并下发了《江苏省文化厅关于加强网吧连锁经营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将自今年8月15日起施行。

  《规定》要求,加强连锁网吧的“六个统一”管理。目前,全省网吧连锁经营“六个统一”的要求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网吧连锁经营企业除统一形象标识外,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法定代表人、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计算机远程管理等措施基本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连锁业态有名无实,规模和集约效益难以体现。《规定》对“六统一”中的核心“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计算机管理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

  对于连锁“落地”及直营门店布点指标的核发,《规定》明确:“对于经营规范、业绩突出、年度考核成绩优秀的连锁企业,江苏省文化厅可直接指定其在具体市、县落地”。这有利于具有竞争力的优秀企业在全省开展业务。《通知》规定:“各地化部已批复的总量布局规划指标,应全部用于网吧连锁企业的直营门店布点”。也就是说,从2009年3月起,不再核发单体网吧的许可证,只能在总量布局规划的前提下,对符合要求的连锁网吧发证。为确保连锁网吧布点指标核发的科学性、合理性,《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三条分别就连锁企业门店布点规划、指标核发程序、指标申请、指标顺延、改造单体网吧的鼓励性指标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针对目前不少网吧连锁企业经营不规范、放松管理甚至倒卖许可证,在经营方向上只重数量、不顾质量,把盈利目标放在证照上,采取“假直营”、“假加盟”的办法规避停止审批非连锁网吧的政策的行为。《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分别就网吧连锁企业建立与连锁门店的责任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连锁企业管理费收取规范、连锁企业建立独立的技术管理系统、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建立门店考核机制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规定》明确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撤回机制。鉴于《通知》要求网吧设立指标应全部用于网吧连锁企业的直营门店布点,对网吧门店丧失连锁直营的基本条件的,应当完善其退出机制,《规定》第二十条、二十一条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撤回情形做出了具体规定。

  据了解,目前江苏省连锁网吧发展已初具形态,全省共有网吧8139家,其中连锁网吧569家,占总数的7%,全省网吧机台数79.6万台,平均机台数为98台,连锁网吧平均机台数最高,为149台/家,连锁网吧已逐步发挥出行业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但是,目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未对连锁网吧做出相应规定,而有关部委的文件规定较为宽泛,可操作性不强,江苏省的连锁网吧管理出现了经营不规范、管理混乱甚至倒卖许可证等新情况、新问题。此次《规定》的出台将为全省连锁网吧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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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网吧规章制度范本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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