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桂林魅力  特产

桂林两企业共用花桥商标 苏丹红让桂林产腐乳受冤

桂林两企业共用花桥商标 苏丹红让桂林产腐乳受冤

  桂林腐乳、辣椒酱乃“桂林三宝”之两宝,其注册商标分别为桂林两家生产企业拥有,40年相安无事。可是,“苏丹红事件”曝光后,桂林腐乳厂为此蒙受了不白之冤。

  花桥公司的前身是桂林酱料厂,以生产辣椒酱为主,桂林腐乳厂则以生产腐乳为主,两家企业都有悠久的历史,并且都在其主要产品上拥有相同的“花桥”牌商标。

  计划经济年代,两厂尽管都使用“花桥”牌商标生产,生意一直也不错。由于“两宝”不是同一家企业生产的,却又使用相同的商标,而生产辣椒酱的企业又将“花桥”作为企业名称,单凭商标,消费者很难辨别。令人欣慰的是,这两家企业的产品都创出了“广西著名商标”。

  今年3月初,广州亨氏“桂林辣椒酱”被查出含有“苏丹红一号”色素,波及到桂林花桥公司的“花桥”牌桂林辣椒酱。由于花桥公司的企业名称中含“花桥”,与桂林腐乳厂生产的“花桥”牌腐乳的商标又相同,致使外省的经销商和消费者纷纷致电桂林腐乳厂,追问“花桥”牌桂林腐乳到底是否含有“苏丹红一号”?昆明、西安等地甚至还对当地经销“花桥”牌腐乳的商家发出了“下柜令”。

  3月11日,花桥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紧急召回该公司生产的“东环牌辣油腐乳”和“东环牌红油腐乳”。原因是,2003年研发并生产的这两种腐乳使用过“田洋牌辣椒红—号”,被检测出含有“苏丹红一号”。此举更让消费者对桂林腐乳容易混淆。而“花桥”牌腐乳是桂林腐乳厂的老字号产品,全部是传统工艺制作,不加入任何添加剂,“苏丹红—号”事发后,该厂紧急将其产品送有关部门检验,没有检出任何问题。

  据了解,这两家企业名称与商标的冲突,不同于那些带有主观恶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企业体制历史遗留造成的。桂林市有关部门也曾尝试以“桂三宝”商标来统一经营“桂林三宝”产品。1989年,原桂林市轻工业局成立了带有行政管理性质的“桂林市轻工实业开发公司”。该公司于1993年在第29类腐乳、第30类辣椒酱和第33类酒商品上分别申请注册“桂三宝”商标之后,曾以“桂三宝”商标统一组合包装、销售“桂林三宝”(三花酒、“花桥”牌腐乳和“花桥”牌辣椒酱),但商标权仍属各生产厂家。

  但是,经过十年的市场实践表明,以“桂三宝”商标来统一包装、销售产品并不成功。2003年,轻工实业开发公司将“桂三宝”商标转让给自然人出资注册的桂林一家民营企业,后者经“桂林三宝”生产厂家许可,仍可使用“桂三宝”包装、销售其产品,但“桂林三宝”实际上仍处于自产自销、各自为政的状况。

  鉴于此,辣椒酱、腐乳共用“花桥”商标,而且两产品的作用与市场销售渠道基本相同,遇上“苏丹红一号”事件,一方就很难不受另一方的牵连。

  如何解决两家企业共用一个商标而引发的麻烦?业内人士认为,“两宝”应以“花桥”商标为平台,将现有的桂林腐乳厂和花桥公司合并成立“花桥企业集团”,以解决历史上“两宝”品牌相同却长期分散经营的“历史遗留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TAGS标签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