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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关于桂林市社会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关于桂林市社会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关于桂林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信息系统、广西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停机切换通告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关于桂林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信息系统、广西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停机切换通告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医保局的统一安排,我市各级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上线使用广西“数字人社”经办管理信息系统,为确保系统切换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待遇业务停办时间及范围。2019年12月31日18:00起系统切换停机,桂林市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登记、缴费、待遇等业务(包括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自助一体机查询及申报业务等);暂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联网结算功能(停止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实时刷卡),包括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2020年1月8日8:30起,恢复办理上述业务。

  1.2019年12月31日18:00起,暂停“桂林社保”微信公众号。2020年1月8日8:30起,请全市参保人员关注“广西人社服务”和“桂林人社”微信公众号。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及职业年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2019年12月29日0点-2020年1月15日24点,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微信)城市服务、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柜台及自助机、移动智能终端POS机、广西税务手机APP、广西电子税务局、虚拟户客户端、办税服务厅及自助办税终端、广西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缴费人端(中、区直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除外)等缴费渠道暂停缴费业务。2020年1月16日,恢复缴费业务。

  3.“桂林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从2019年12月24日18:00起停止使用。各参保单位在2019年12月24日18:00前办理2019年12月人员增减变动等业务。2020年1月8日8:30后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办理业务。

  4.在2019年12月29日-2020年1月15日缴费停办业务期间出生即将满3个月的新生儿,请于2019年12月29日前缴费完毕。

  2019年12月31日18:00起,暂停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求职招聘登记、档案托管、灵活就业退休、就业困难认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创业担保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业务。2020年1月8日8:30起,恢复办理上述业务。

  (一)住院结算。系统切换升级期间,参保人员需住院治疗的,凭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手续,出院时由个人先垫付医疗费用办理出院手续,待系统重新开放后再到医院办理医保费用结算手续。

  (二)门诊特殊慢性病结算。参保人需进行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或取药的,由个人先垫付医疗费用结算,待系统重新开放后再到医院或处方共享平台药店办理医保结算手续。

  1.系统重新开放后,参保人应及时到医院、药店补办垫付费用医保结算手续,以免影响后续发生的医疗费用结算。

  2.系统切换停机期间存在有多笔待补结算个人先垫付医疗费用的,必须按照就医住院或购药的时间先后顺序逐一进行补结算,否则会影响费用结算准确。

  3.必须先按顺序先补办垫付费用医保结算后,再办理系统恢复正常时新发生费用的医保刷卡和结算手续。

  在此,对给广大参保单位(群众)带来的不便请予谅解,并请广大参保单位(群众)注意相应时间节点,办理业务时避开暂停服务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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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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