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桂林魅力  生活

关于兴安县2019年“廉洁兴安•古韵灵渠” 原创文学作品比赛的公告

关于兴安县2019年“廉洁兴安•古韵灵渠” 原创文学作品比赛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展现兴安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效,热情讴歌兴安本土涌现出的“为民、务实、清廉”典型人物、典型事迹,讴歌先贤前辈们用浩然正气、铮铮骨气书写的廉洁形象,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优良传统,在全县营造重廉、崇廉、促廉深厚氛围,努力打造清廉的社会环境,培育清新的社会风气。根据全县“廉洁文化进乡村(社区)”系列活动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

  1.诗词作品:自由诗(现代诗)、古体诗(古风)、格律诗、词、散文诗均可。新诗原则上不超过60行。

  2.楹联作品:必须符合《联律通则》规范,对仗工整,每联以不超过50字为宜,每人联数不限。集句、用典、引文等需注明作者及出处。

  1.参赛作品内容要求围绕“廉洁兴安·古韵灵渠”主题,与当前反腐倡廉重点工作和兴安悠久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相结合,体现党委政府清正廉洁、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人民群众崇廉尚廉等优良风气,要积极向上,主题鲜明,思想性强,感情饱满真挚,表达自然,具有较强的廉政教育意义。

  2.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的原创作品,否则责任自负。稿件中引用的资料、史实、引语、数字,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等均应准确无误。

  本次比赛网络投稿:;信件投稿地址:广西桂林兴安县三台路51号县纪委宣教室收,邮编:541399。所投作品均需注明“廉洁兴安·古韵灵渠”征稿字样。

  比赛分二组进行奖励:各设一等奖2名(共4名),各奖现金1000元;各设二等奖3名(共6名),各奖现金800元;各设三等奖5名(共10名),各奖现金600元;另设优秀奖若干,各奖现金300元。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荣誉证书。

  1.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对于获奖和入围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展览及相关宣传中使用或进行二次创作,且不再支付稿酬。

  3.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存在著作权问题等不符合征集范围和征集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如入选或获奖,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奖金和荣誉证书,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通报。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桂林市兴安县邮编
  • 编辑:夏学礼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