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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召开“优政策强服务 助推青年人才宜居”新闻发布会

桂林召开“优政策强服务 助推青年人才宜居”新闻发布会

  5月31日上午,桂林召开“优政策强服务 助推青年人才宜居”新闻发布会,发布人介绍一年来桂林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情况。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情况,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优政策强服务 助推青年人才宜居”新闻发布会,出席新闻发布会的领导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主任李钧先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州县管理部主任、四级调研员刘香荣先生及业务部主任夏一鸣先生。

  今天的发布会有两项内容,一是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李钧先生介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运营情况”;二是回答记者提问。下面,有请李钧先生介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运营情况”。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很高兴与各位见面,在此,我谨代表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我市公积金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一年前,习总亲临桂林视察,赋予我们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新使命新要求,为桂林发展确标定向、擘画蓝图。公积金中心深受鼓舞、奋勇前行,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围绕我市工作重点,团结协作,坚持高质量发展,以民心满意度为标尺,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近一年,我市公积金发放额为24.01亿元,占同期全市住房投放量的 18%,有力支持了我市居民的购房需求,对桂林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积金中心用实际行动和成绩回报总的关心厚爱。 现在,我向大家介绍一年来桂林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情况。

  一、牢记重托,奋楫争先,谱写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业务数据统计时间: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 沿着习总指引的方向,我中心聚焦业务重点,靶向发力,着力破解公积金改革发展重点难点问题,促进了我市经济和金融的良性循环、健康发展。虽受到大环境疫情不利因素影响,但我市公积金归集额、支取额、增值收益等指标依旧稳步增长,公积金发放总额排名全区第二、缴存总额、提取总额排名全区第三。(一)紧紧盯住“覆盖面”这个重点,进一步扩大归集额。我市归集住房公积金59.47亿元,同比增长10.33%。新开户单位787家,新开户职工3.91万人。截至2022年4月,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共有8096个、缴存职工42.5万人。今后,中心将加大推进自由职业者公积金缴存业务,拓宽归集面,更好服务新市民群体,力争今年归集额持续稳步增长。(二)积极推进还贷按年约定提取、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全市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为42.36亿元,其中3.8万人次按年约定提取公积金6.35亿元,30.42万人次按月对冲公积金偿还7.43亿元,有力消除了职工每月房贷还款压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极大的提高了中心工作效率和社会效益。(三)适时调整公积金政策,尽快实现新青年新市民的“安居梦”。发放个人住房7297笔,合计24.01亿元。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两项公积金新政,放宽公积金条件,助力我市房地产发展和青年人才安居。(四)增值收益稳步增长,资金安全可控。一年以来,我市住房公积金实现增值收益2.52亿元,为我市财政收入增长贡献公积金力量。2022年增值收益争取同比增长4%,提升公积金增值保值能力。截至2022年4月,我市个人住房逾期率仅为0.235‰,低于自治区下达的0.5‰“红线”,风险小,资金安全。中心牢牢把握“安全”这条底线,不断完善公积金监管机制,严厉打击骗取骗贷公积金行为,多措并举筑牢公积金安全防线。

  二、亮点突出,乘势而上,跑出公积金“加速度” “人生万事须自为,跬步江山即寥廓”,公积金人自强不息、锐意进取,一年来多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走在了全区行业前列。(一)在信息建设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成绩显著。大力推行“一事通办”服务,以“互联网+”为导向,不断升级平台系统,加快推进“智慧公积金”项目建设。重点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快速办、便捷办、自动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市本级“跨省通办”业务窗口表现突出,得到住建部表扬,信息化建设亮点工作在全区住房公积金运行分析会上作先进典型发言。在桂林市行政审批局对51个市直单位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全年各月度考核中,公积金中心均排名第一。打好信息化建设“王牌”、推出多元化服务措施,让桂林公积金在提质增效、服务便民、增强资金安全等领域跑出了可喜“加速度”,切实体现了中心为民办实事,务实解民忧的服务宗旨,中心积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的良好效果已经显现。(二)在乡村振兴、风貌改造工作中,公积金中心主动作为,积极发挥优秀包联单位榜样作用。助力将灵川县潭下镇山口村打造成自治区风貌改造示范点,走出“政企合作”、引入“金融活水”的“新路子”,主动邀请桂林市彰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山口村乡村风貌改造进行规划设计,开启了政府主导+专业团队设计参与的新篇章。邀请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桂林银行到山口村实地走访调研,旨在为山口村发展“量身打造”金融产品,以解决融资压力。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区乡村振兴暨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现场会上作为经验推广,同时得到了市政府分管领导的表扬和肯定。(三)辛勤耕耘,综合管理能力不断提升,收获累累硕果。一年来,中心在自治区、桂林市各类相关考核及创建工作中屡创佳绩,获得了全区数字广西建设及政务服务突出贡献奖、自治区公积金业务管理考核优秀等次、“桂林市第十一批文明单位”、“第二批桂林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市直机关优秀党建品牌”等十五项荣誉。中心绩效考核工作也不断取得好成绩,综合绩效考核持续排名全市二等等次前列,平安桂林建设专项和精神文明建设专项考核获一等等次荣誉,党的建设专项和民族团结进步专项考核获二等等次成绩。中心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大胆创新实践,构建起一套激励鞭策并重的平时考核制度,被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列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联系点单位,并在全市平时考核工作现场推进会上做典型发言。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振奋人心,我们骄傲自豪、倍感珍惜,成为我们继续前进的强大动力。(四)在专项工作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喜获市领导签批,鼓舞人心。2022年3月,我中心组织召开桂林市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市委、常务副市长、管委会主任委员钟洪出席会议,对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中心获得的荣誉和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百姓安居做出的贡献表示赞赏。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公积金新政,从5月1日起实施。一是申请住房公积金只需连续缴存12个月(含)以上;二是高层次人才申请只需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最高额度放宽到60万元。此次政策调整将助力我市房地产发展,助推我市高层次人才发展战略,吸引青年人才宜居建设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和青年友好城市。此举措获得了市领导的高度肯定,其中李楚市长进行了重要批示,“希望我中心坚持稳中求进、深化改革、强化措施,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蓝图已经绘就,奋斗正当其时。嘱托,声声入耳;前行,力量倍增。桂林公积金中心将深入贯彻落实习总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公积金发展实际改革创新,继续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推动公积金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彰显公积金担当、谱写公积金篇章!为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助推青年人才宜居桂林贡献更大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感谢李钧先生的精彩介绍。接下来进入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先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名称。提问现在开始。

  调入职工在桂林工作,在我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将其在外地的公积金转入我市该职工名下。 职工在发生工作地跨城市变动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时,无需再到柜台办理,可直接在微信中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在小程序中点击“转移接续”,向调入城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即可。 谢谢大家!

  谢谢您的提问。 可以。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群体,让更多人群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红利,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解决新市民住房安居问题的重要作用,我市于2018年12月26日发布了《桂林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如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居住的人员可按规定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办理自愿缴存需要准备材料有:身份证、本市户口本或《居住证》、用于缴存扣划的借记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桂林银行)。可以线上开户办理,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就近选择桂林辖区任一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自愿缴存人员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或业务。 谢谢大家!

  记者提问:请问近期公积金政策是否有调整,具体有哪些变化?公积金额度是如何计算?住房公积金可以使用几次,利率有什么区别?

  近期公积金政策有进行相关调整。为进一步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建自住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我市于2022年3月颁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市公积金管〔2022〕2号),调整的是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时连续正常缴存的月份数,由原来的24个月(含)以上调整为12个月(含)以上。针对高层次人才出台了《关于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市公积金管〔2022〕3号),缴存时间放宽至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最高额度可达到60万(普通职工最高额度为40万)。以上政策自2022年5月1日开始执行。通过以上政策的调整,将有助于更多公积金缴存职工实现住房梦,吸引更多青年人才、高层次人才为桂林发展助力。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关于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桂建金管〔2017〕11号)相关要求,我中心于2017年9月出台了《关于调整桂林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市公积金规〔2017〕1号),明确公积金额度计算公式为:职工(夫妻双方及共有人可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5倍加上从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限止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按当时缴存额)的0.5倍。在受理住房公积金时,之前因本套房购房支取过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纳入额度计算。 缴存职工家庭可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目前公积金利率为:第一次使用公积金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年利率为3.25%;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利率调整为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利率的1.1倍。即第二次公积金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为3.025%,5年以上年利率为3.575%。 谢谢大家!

  记者提问:请问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以提取公积金吗?我市租房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

  谢谢您的提问。 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以提取公积金。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建发〔2018〕18号)、市公积金〔2019〕9号文件精神,为减轻加装电梯给步梯房住户带来的经济压力,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民生的积极作用,经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自2019年03月29日起在桂林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既有住宅所有权人出资为该住宅加装电梯的,住宅所有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提取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房屋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时需提供); (3)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已在银行抵押的,可提供经抵押银行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4)加装电梯付款凭据原件; (5)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原件(缴存人所属楼栋单元已有住户办理加装电梯提取记录的,不需要提供); 2.提取时限: 职工本人及配偶限提一次,在加装电梯载明日期两年内办理,过期不予提取。 我市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根据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市公积金〔2015〕16号、市公积金〔2020〕21号文件规定,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自2020年10月21日起,租住商品住房的无房职工家庭,职工本人及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的房租,每月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为1200元,本人及配偶每年合计最高可提取限额为14400元。

  谢谢您的提问。 通过引入各合作银行进驻业务大厅,解决了组合办理难的问题,实现了职工申请公积金“只跑一次”的要求。通过使用银行预盖章的公积金借款合同,缩减了银行盖章环节的时间。拟定了《住房公积金借款阶段性保证合同》,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为其楼盘所有住房公积金借款人提供阶段性担保,不再逐笔签订阶段性担保借款合同,压缩了开发商盖章返件的时间。同时,由我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线上抵押申请,待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通过后,进入放款流程。 通过以上措施,中心业务形成了“窗口受理——后台审批——线上抵押——发放”的业务闭环,保证了申请受理后10个工作日办结抵押,最快能实现受理后3个工作日放款。方便了办事职工,加速了开发商资金回笼,对稳定我市房地产市场起到重要作用。 谢谢大家!

  记者提问:请问我市哪些公积金业务可以“全区通办”、“跨省通办”?有哪些公积金业务可以直接网上办理?

  谢谢您的提问。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等文件要求,我市于2020年12月18日发布了《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进“跨省通办”工作方案》。 目前,中心共已推出八项“全区通办”“跨省通办”业务: 1.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信息查询; 2.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正常退休提取公积金; 4.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5.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6.购房提取公积金; 7.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全部还清证明; 8.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 大多事项可直接通过网厅、微信公众号等网上渠道进行办理,不能网上办理的可在线下办理。身在桂林的异地缴存职工可到桂林所辖区域所有公积金营业网点办理异地公积金业务,身在异地的桂林缴存职工可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相应的桂林公积金业务办理。 “跨省通办”“全区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着力解决了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的问题,既节约时间,又节省成本。为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努力推动更多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逐步实现“跨省通办”。 桂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了个人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网上业务大厅多种网上办理业务渠道,多种业务可通过线上办理,特别是网上提取公积金实现“零材料、零审批、秒到账”。 目前,单位可以网上办理以下业务:缴存登记预开户、缴存信息变更、汇缴补缴、开具缴存凭证和缴存明细、职工账户设立、转移、封存等。 个人可以网上办理以下业务:账户信息、缴存明细、信息等查询及相关证明出具、购房提取、还贷提取、退休提取、离职提取、提前还款、还款账号变更、冲还贷签约及解约、自愿缴存申请。 谢谢大家!

  谢谢您的提问。 可以。为简化偿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更好地惠及缴存人,减轻职工还贷压力,有效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我市有关规定(市公积金〔2019〕15号文件),自2019年6月10日起开展了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 按月对冲还贷:是指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含配偶)委托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不改变年限、还款方式的前提下,按月从申请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公积金归还当月住房公积金本金、利息,不足部分从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公积金还款账户)中补扣的公积金还贷提取业务。 目前适用于在我中心缴存并的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含配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及商业的不适用。 按月对冲还贷申请人账户还款顺序:借款人公积金账户、配偶公积金账户、借款人银行还款账户。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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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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