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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向美广西桂林政法机关以全域法治化保护漓江生态环境

山水向美广西桂林政法机关以全域法治化保护漓江生态环境

  2021年4月25日,习总视察广西桂林时强调:“这是大自然赐予中华民族的一块宝地,一定要保护好,这是第一位的。”

  两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政法机关牢记领袖嘱托,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最严密法治治理生态环境,推动漓江流域生态保护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可持续发展道路。漓江流域治理作为全国唯一江河治理典型获国务院大督查激励通报表扬。

  全州县公安局110警务大队水上巡逻执勤中队会同蓝天救援队在辖区水域开展巡逻防范工作,全力保护生态环境

  2月4日,立春,象鼻山下,漓江悠悠,游人如织。舟行碧波上,两岸树葱茏,一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景象。

  近年来,在桂林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桂林市政法机关坚持把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作为责任和底线要求,强化引领,突出法治建设,全面构建符合漓江流域实际的护山、护水、护绿生态保规制度体系,推动漓江生态治理机制从行政管控迈向全域法治化保护。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桂林市公安局等职能部门共同签订《关于加强执法监督与司法协作配合高水准推进漓江风景名胜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框架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司法协作配合,努力形成呵护漓江深度共识和漓江司法保护强大工作合力。

  桂林市中院充分发挥“漓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中心”和“桂林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作用,联合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建立了“涉漓江流域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协助办案、线索双向移送、信息共享”等7个协作机制,共同推进漓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

  桂林市检察院制定《关于为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和检察产品的意见》,设立广西首个以地域命名的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官办公室,整合“四大检察”职能,建立健全完善“河(田、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充分运用“一体化”办案优势,坚持打击环境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以检察履职现代化助力漓江司法保护现代化。

  桂林市司法局结合发展需要和实际,把加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点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力度等列入《法治桂林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桂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统筹谋划,扎实推动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2022年11月,“加强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被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命名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围绕《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开展调研和起草工作,推动纳入自治区2023年立法计划。积极开展漓江洲岛岸线滩涂保护立法调研。

  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桂林市公安局、桂林市司法局联合推动《桂林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和《桂林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出台,首次在市级层面以制度的形式保障在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工作衔接。

  此外,桂林市以立法形式确定4月25日为“漓江保护日”,将漓江保护纳入桂林市“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内容,积极构建保护漓江普法先行、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漓江风景名胜管理条例纳入相关单位的普法责任清单,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聘请漓江流域内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干部群众等担任漓江保护志愿观察员,联合开展环保法治宣传;通过巡回法庭、庭审直播等强化以案释法,加强震慑作用,有效推动依法保护漓江理念家喻户晓、落地见效。

  “漓江是桂林的母亲河,我要大力支持爸爸当好生态,还要向爸爸学习,从小事做起,向同学们宣传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一起做桂林山水的‘守护者’。”2023年1月9日,桂林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分局组织民辅警及其家属,在漓江阳朔杨堤至兴坪段开展“徒步巡护漓江、清洁洗脸漓江”活动,共同庆祝第三个“中国人民节”。活动结束后,一名生态的孩子有感而发。

  2022年4月25日,桂林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分局正式揭牌成立。这是广西首个生态环境保护公安分局,标志着公安参与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迈进新征程。

  随后,桂林市公安局改革创新之路越走越宽,出台《桂林市公安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四级监管和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和新的接处警工作方案,率先在全国构建起公安“市、县、乡、村”四级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工作新机制,形成全市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源头预警和快速处置新局面。以“一村一辅警”机制为基础,赋予全市1684个行政村驻村辅警生态巡查员工作职责,实现生态辅警覆盖率100%。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有专职生态212人,全警参与生态大保护警务工作局面已然形成。

  生态环境保护公安分局不断健全完善公安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动机制:搭建“情报互通、资源共享、共管共治、优势互补”生态联合监管及执法工作平台;深化拓展警企联动,在广西植物研究所雁山植物园建立全区首个国家珍稀植物涉案免费保育基地,开通涉案植物免费鉴定“专业通道”,破解珍贵植物鉴定难题。

  桂林市公安局漓江分局探索网格化漓江治理与保护新模式:以客运码头为“点”,漓江流域为“线”,漓江风景名胜区为“面”,围绕“一点一线一面”抓牢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党建引领漓江治理保护与发展的新路径;依托“司法协作”“执法联盟”“警务联动”“党建联盟”组成的网格化漓江保护新模式,融合“一村一辅警”机制,将漓江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触角延伸至“最后一公里”;发挥水陆空立体化巡防体系合力优势,在阳朔县兴坪码头设立水上警务站,为化解旅客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水上治安秩序发挥积极作用;强化与涉旅部门治安管控联勤联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打击整治,不断提升和优化旅游营商环境。

  2022年,桂林市公安机关共破涉生态类刑事案件1522起,同比上升118.05%;起诉1264人,同比上升68.98%。破案数、抓获数、起诉数均创历史新高。涉林涉环两项业务绩效打击指标在全区排名第一。

  一江碧水,两岸青山。漓江是桂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之源,也是城市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最好见证。

  近年来,桂林法院系统以建章立制、协调联动、阵地建设、宣传引导为抓手,筑牢漓江流域生态安全司法屏障。出台《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为全市法院做好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提供了具体行动指南;设置专业化审判队伍,形成“三合一”新型审判模式,即刑事、刑事附带民事、行政案件指定由漓江生态法庭集中管辖审理,依法惩治破坏漓江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和旅游秩序的犯罪行为;坚持预防处置前移,建立漓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补植复绿示范基地和环境保护司法监测站,联合开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修复措施。同时,利用大数据联动执法平台,实时监控漓江全域各类破坏漓江生态环境行为。

  2022年以来,漓江生态法庭受理案件的一审服判息诉率、罚金认缴率、生态修复赔偿金支付率均为100%,涉漓江流域环境犯罪案件同比下降25%。

  2022年4月,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晋某等三人失火致漓江流域的大面山重点公益林被烧毁,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经调查取证、损害鉴定、公告等程序,桂林市检察院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三名被告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鉴定等费用。目前,该案已开庭审理。

  这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再次彰显了桂林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信心与决心。

  桂林检察机关通过“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创新对漓江生态环境保律监督。2021年7月以来,桂林市两级检察机关依托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官办公室,组织漓江沿岸10个县(区)检察院集中专项行动,以“大专项+小专项”妥善解决一批群众关切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问题。截至目前,共办理漓江流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1件,办理漓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67件214人;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129.89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31处16亩,清理污染和被占用河道累计68.56公里,漓江流域增殖放流健康无害鱼苗370余万尾。

  好山好水、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通过生态治理修复,全市补植复绿面积559.84亩,桂林山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持续向好。

  “新的一年,桂林市政法机关将不断创新机制砥砺奋进,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以可见可感可触的工作实绩守护青山绿水,持续为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贡献法治力量和智慧。”桂林市委、政法委周卉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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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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