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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天湖】9月13日全州天湖水库赏高山草甸一日游85元人

【全州天湖】9月13日全州天湖水库赏高山草甸一日游85元人

  天湖位于桂林之北,巍巍群山之上,承天启地,天地交万物生,是一方风水宝地,吸天地之精华,收日月之灵气。天湖距桂林市138公里,位于线座小库组成的湖泊群,方圆3平方公里,库容950万立方米。高山出平湖,13座水库犹如一面面透亮的明镜,点缀在崇山峻岭间,相互贯通,互成补充。

  【集合地点】中山南路65号老桂林汽车站停车场集合(桂林南站旁边的汽车站)(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备注】本活动按出发当天到集合地先到先找领队拿座位号就坐,往返同位。报名以缴费为准,报名时请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号码(买保险时用,不支持不买保险报名)。后因本人原因取消出行,费用不退。可以找人顶替,请安排好假期谨慎报名。

  ③户外人人平等。请勿高姿态将现实身份带进户外。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有安全意识,有团队协作精神。

  ⑤在整个活动中,,如果出现特殊情况,请参加队员绝对服从领队的意见。一旦报名,请不要以个人喜好要求领队变更行程。

  ⑥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组织者会根据线路情况做好各种预案,尽最大能力规避风险,但无法保证完全避免。参加者需对行程和自身状况作出判断,谨慎决定是否参加活动。报名则视为知晓本次活动包含潜在和不可预知的风险,并自甘冒险责任自负。

  ⑦行程中若出现任何意外,将按照保险优先顺序赔付,组织者不承担精神补偿类赔偿,不承担因自然力致害、第三方致害、不听从领队指挥擅自行动、个人自身因素致害等等赔偿。

  ⑨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活动组织方、发起人均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活动组织方、发起人均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活动组织方、发起人同样均不承担。本声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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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桂林全州附近一日游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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