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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十四五”时期桂林市应急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和灾害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编制本规划。本规划在分析当前我市应急体系现状及面临形势的基础上,主要阐述“十四五”时期我市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未来五年全市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行动纲领。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桂林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桂林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等应急管理领域相关规划,以提高应急防范能力、救援能力和保障能力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应急组织体系、制度体系、预案体系、保障体系、教育体系以及预警信息发布机制、信息核报机制、协调处置机制、培训宣教机制等,初步形成能有效应对公共安全风险挑战、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相适应、覆盖应急管理全过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突发事件应对格局,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明显增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应急救援和综合应急保障能力不断加强,社会协同应对能力不断改善,应急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推进市、县两级应急管理机构改革,整合了原政府应急办以及安监、民政、水利、林业、地震、消防等部门的部分职能职责,市、县两级均成立了应急局和相应的应急指挥专项机构,初步构建了防灾、减灾、救灾、指挥、救援、监管、保障等分工明晰、运转高效的职能体系。应急部门与相关涉灾管理部门建立了正常的协调机制,界定灾害“防”与“救”的职责边界,厘清“统”与“分”的协作关系,各项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轨道。

  应急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制定出台了《桂林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桂林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制度》《桂林市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桂林市中小旅馆(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

  应急处置效能进一步提升。建成市、县两级高清视频会议及应急会商系统,并接入自治区系统;应急“一张图”、移动指挥车接入和视频监控系统、国家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广西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防汛抗旱态势分析系统等得到进一步有效应用;建成桂林市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其中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监测预警接入率达100%,初步实现了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化。建立完善预警信息发布、信息核报、协调处置、区域合作、军地协调联动等机制,实现重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和联动处置。

  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十三五”时期,市本级制定总体应急预案1个、专项预案32个、部门预案128个,全市各级各类预案达9300多个。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机制,实现预案备案工作专人、专职、专管,顺利完成各级预案修订任务,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取得较大进步。立足“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求,建成支队级跨区域地震重型搜救、山岳救援、水域救援、危化品处置专业救援队伍各1支,组建搜救犬分队1支。重点地区组建“轻骑兵”前突小队和志愿消防速报员队伍,并完善机制建设及装备配备,投入实体化运行。建立市级应急管理专家组,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建立形式多样的志愿者队伍。

  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不断完善。依托发展改革、民政、卫生健康、林业和园林、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库,健全重要物资政府监管、紧急生产、租用征用等制度。依托地震、住房城乡建设、人防等部门,利用公园、学校、广场、绿地、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建设了一批应急避难场所和紧急疏散点,累计建成II类应急避难场所7处,总面积85.9万平方米。初步建成支队级战勤保障站和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综合保障能力不断加强。各级政府将应急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了应急装备配备、教育培训、训练演练等所需基本费用。

  持续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改革。强化市、县两级应急救灾的主体责任和事权划分,进一步完善机制、落实责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水平不断提高。初步建成气象、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环境污染、旅游安全、重大动植物疫情、重大有害生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事件等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全市设置140个地质灾害自动监测站点,建设覆盖全市山洪易发区的监测预警网络和群测群防体系,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学校等安装100处滑坡监测预警仪;设置133个水文(位)站、1541个自动雨量监测站点,水位、雨量、蒸发等实时数据全部实现“采集—传输—存储”自动化。

  消防现代化能力建设不断深入。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明显加快,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有序推进,消防救援站总数达26个,更新、配备消防执勤车辆85台;消防信息化建设初具成效,建成市消防救援指挥中心、消防信息网、指挥调度网以及覆盖各县(市、区)的消防视频会议系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基本形成,购置消防宣传车18辆、建设消防科普馆16座,消防志愿者队伍达5万余人。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完善。积极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

  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成效明显。全市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两客一危”运输、金属冶炼、旅游等重点行业的企业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依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安全管理制度。“打非治违”整治工作不断深化,全市治理并关闭尾矿库103座,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90%以上。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市、县、乡安全生产执法机构,稳步推进乡镇安全监管工作“四所合一”。建立定期监察、跟踪监察、举报监察、实时监察四种执法监察模式,市级重点督办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安全投入持续增加,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监管人员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逐步改善。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扎实有效。各级应急部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博、微信、公交视频终端等宣传渠道和媒介手段,积极开展以《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主题宣讲咨询日、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等活动,有效提升了全民安全主体意识、参与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保持稳定。“十三五”时期,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503起,死亡885人,与“十二五”时期相比总体持平,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均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指标内。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全局性工作,正迎来补短板、强弱项的重大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峻挑战。

  (一)机遇。党和国家对应急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总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事关应急管理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强化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推动加快应急体制机制、应急能力现代化和应急信息化等建设,为全市补齐公共安全短板,保障和改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强大政策支持。

  (二)环境机遇。“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稳中向好,综合实力将稳步提升,促进城市安全发展环境得到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提升。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新工艺、新科技、新装备、新产品得到广泛应用,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监管效能、应急救援、风险防控等科技化水平将得到有效提升,为应急体系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机遇。

  (三)发展机遇。桂林是国家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广西加快实施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国家战略的重要节点城市,特别是习总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新使命新要求,为我市应急管理工作设立了更高的标准。依托桂林地缘、资源优势精心谋划全市应急体系发展蓝图,建设立足广西、面向东盟及邻边省市、服务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需求的应急体系,对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全市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随着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素质、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快提升,人民群众对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的需求更加迫切,参与公共安全事业的意愿也更加强烈,将为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提供巨大动能和发展机遇。

  (一)各类灾害频发。在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压力增大的背景下,我市洪涝、冰雹、雷暴、低温、干旱、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等灾害多发易发,诱发次生灾害概率较大。桂林拥有典型的岩溶地貌,受地质构造的作用和长期的侵蚀、切割,地质灾害呈增长趋势。桂林地跨长江与珠江两大流域,河流水系发达,全市共有大小河流上千条,洪涝灾害发生几率大。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和经济落后地区的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监测预警和风险防范能力有待提升。

  (二)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我市经济总量偏小,后发展欠发达的市情没有改变,加快发展、追赶全国平均水平将是全市“十四五”时期的重要任务和目标。今后一段时期,国内外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增加,自身新旧动能转换任重道远,新冠疫情持续影响,全市稳增长压力将不断加大。经济实力的薄弱直接影响政府和企业对安全生产、灾害治理和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

  (三)安全基础薄弱。近年来,由于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新业态大量涌现等给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诸多新风险新困难,尤其是部分企业的工艺、技术、设备还比较落后,缺乏资金维护更新,存在安全隐患;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相对滞后,森林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应急救援方面,部分县(市、区)应急救援基础设施、队伍建设、技术装备、培训演练、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问题突出,应急救援体系发展现状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

  (四)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监管能力、法治保障能力、部门联动能力、科技支撑能力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等方面仍有待提高。应急救援力量分散,基层应急管理队伍不稳定、不专业问题突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还存在短板和不足,应急演练缺乏实操性,智慧应急建设滞后,培训教育阵地未能物尽其用,新闻宣传引领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总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筑牢安全生产底线,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防减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相适应的防灾减灾抗灾救灾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实现桂林“两个振兴”和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夯实安全基础。

  树立公共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努力提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推动源头治理,关口前移,筑牢安全基础。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做好常态下的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配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灾害事故,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本规划既体现《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要求,也衔接《广西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是全市各级应急体系建设的重要依据。各级各部门依据规划内容分级分部门实施,确保规划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司其职抓好责任落实。强化行业监管、专业监管和属地管理,对重点行业领域落实联合检查联合惩戒,共同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决策,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法能力。

  应急体系建设以政府为主导,同时支持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科研机构、培训机构、中介机构、应急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事业建设。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到2025年,建成与桂林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公共安全风险相匹配、覆盖各灾种全过程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具有桂林特色的应急管理体系。全市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切实提高,应急处置救援能力明显增强,防灾减灾救灾效能显著提升,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总量显著减少,社会公众安全素质全面加强,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一)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指挥调度体系、应急指挥机制等更加完善,各相关部门职能边界更加清晰;应急管理队伍准军事化建设,工作效能、履职能力全面提升;县级以上应急部门装备达标率达80%以上。

  (二)灾害事故防控能力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和灾害防控应对体系显著增强;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逐步完善,安全源头治理和全过程监管持续深化,高危行业转型升级加快,重特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基础全面夯实,灾害事故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灾害事故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超过80%。

  (三)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提高。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应急救援基地布局更合理,应急救援效能显著提升;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队伍体系等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应急能力显著提升;灾害事故发生后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时间缩短至10小时以内。

  (四)应急综合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应急装备条件大幅改善;实施智慧应急战略,科技和信息化支撑全面构建,防灾救灾精准化、应急救援智能化、队伍管理精细化;县级以上应急管理机构专业人才占比超过50%。

  (五)共建共治共享体系更加健全。执法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全市安全文明程度明显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高,基层治理精准化水平持续提升。新增综合减灾示范社区60个,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新增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率达100%。

  全面总结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存在的不足,及时完善“三定”方案,在人员编制、组织架构、职能划转上进一步优化,形成上下衔接、左右畅通的应急管理组织架构。

  持续推进应急管理委员会建设,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各级应急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本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下设若干专项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应对处置相关领域突发事件。加强乡镇应急管理机构建设,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对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落实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2名以上工作人员具体承办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设应急管理站(消防救援站)。完善村屯灾害信息员制度,负责宣传教育、源头治理、信息报送、早期处置、村际联防等防灾减灾工作,努力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

  按照“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要求,成立市、县两级应急指挥中心。常态下,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风险评估、灾害预警、灾情信息发布等工作;非常态下,负责突发事件应对总指挥部日常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值守、指挥调度、会商研判、协调处置工作职责。完善应急指挥平台系统建设标准和服务保障机制,统一布局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及其平台。探索建立基于“119”平台的全灾种信息接报网络,构建应急指挥中心与事故现场全数据传输链路,提升远程协同会商决策能力,逐步形成功能完备、上下协同、科学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

  建立健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会商研判、指挥调度、应急联动、现场指挥等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应急部门与消防救援队伍指挥联动机制,完善部门协同、军地协同机制,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处置、森林防火、河流污染治理、抗洪救灾、水上救援等跨县(市、区)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实现区域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和人才资源共享。

  推动各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地质灾害等议事协调机构职能整合,提高先期处置效率,完善第一响应人机制,明确第一响应人责任义务。以有效控制事态、保障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为核心,发挥各级指挥中心权威信息汇集、发布和应急处置枢纽作用。

  根据突发事件和灾情状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恢复重建工作,确保灾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提高现场恢复能力建设,加强灾情核查和损失评估工作。健全各相关部门与各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社会捐助和对口支援等社会动员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重大灾害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信息审核、发布、社会引导等方面机制,严格落实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制度。加强对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的引导,健全完善网络舆情监督、研判、通报,与宣传和网信部门强化沟通,加强对舆情的监控和引导。

  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和巡查内容,定期向组织部门和纪委监委通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应急部门综合监管责任以及其他部门和单位协同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制度,严肃事故调查,严格责任追究。建立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与主动报告制度,并与审批换证、监管执法挂钩,督促企业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安全整治工作。推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设,分行业制定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指导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人员与专家共同组成检查组,对生产经营单位和公共安全设施开展排查,建立安全台账。对于排查出的隐患,力求当场整改,市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率不低于95%。无法及时整改的,采取警示约谈、挂牌督办、会议协调、现场执法、责令停业等措施,全力抓好隐患治理。重点做好危化企业、尾矿库、重金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涉及重大公共安全健康隐患的排查整改,坚决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并严肃惩处责任人,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广西“双重预防体系”标准规范及验收管理办法,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推动建设“双重预防体系”标杆企业。

  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力度,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交通运输行业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以及重型载货车、农村客运车、校车等存在的事故隐患;建筑施工行业重点整治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临时用电和隧道工程、轨道工程等存在的事故隐患;消防领域重点加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少数民族村寨、城中村、旅游民宿、居民营业性自建房、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点等场所的专项治理;工贸行业重点整治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外包作业等重点领域环节事故隐患;非煤矿山行业重点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和监督,严厉打击矿山采掘施工转包和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行为,重点整治地下矿山顶板管理、通风管理、井下用电、动火作业、防治水和露天矿山边坡坍塌防范等方面的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行业重点整治工业园区、高危工艺、特别管控危化品和油气储存运输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其他行业也开展相应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推动建立涉及高危行业的国土规划、产业规划等联合审批制度,严格落实高危企业安全准入和行政许可审查。严防高风险产业无序转移和风险转嫁,严禁淘汰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办厂进园。把关高风险化工项目设计、人员、设备硬要求,对涉及光气等剧毒气体、硝化等高危工艺和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全面实行“禁限控”。综合运用法治行政和市场手段,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比重。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的自律作用,充实全市安全生产专家库,提高专家智库服务能力水平,全方位促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坚持培育和发展高水平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利用第三方专业机构强化安全检查并形成制度。

  提高重点危化品生产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实施矿山智能化发展行动计划,推进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实施高危行业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技能考核。全面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服务市场,依托职业院校推进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现高危企业安全技能培训考核合格率100%、高危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高危企业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轮训100%,其中持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中职以上学历证书的人数提高20%,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从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超过30%。

  深入开展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和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市、县、乡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体系,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主要由市、县两级承担。加强和规范基层特别是乡镇(街道)和各类经济开发区监管执法工作,对乡镇(街道)有能力承担的简易执法事项,依法委托乡镇(街道)执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专业化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保障执法设备和车辆等,切实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准军事化管理标准,执法制式服装、标志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推行联合执法和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避免多头重复执法和选择性执法。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安全生产信息通报、协同调查、联动执法等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互联互通。建成统一执法依据标准、统一执法流程标准、统一执法文书标准的“互联网+执法”系统和安全生产执法数据库,提升执法的专业性和精准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制度。

  全面落实灾害与事故监测预警责任制,健全完善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实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和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工程。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研判,整合气象、水文、地震、自然资源、林业和园林等部门的监测资源,健全跨部门、跨县域的灾害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合会商研判机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平台,改造升级现有的森林火险预警监测系统和林火卫星监测系统,开展以村为单元的森林火险区划,实现森林火险预报的精细化、精准化。运用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编制市、县两级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防治区划图,以及不同尺度的灾害危险性分布图和风险评估图,提高自然灾害风险管理水平。

  拓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功能,将企业在线监测预警系统推广到其他行业领域。根据各类工业园区安全生产风险现状,分批次推进企业自用和园区监管两套可拆分、可对接的监测系统建设,全面加强园区和入园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推动企业安全管理专业化,实现工业园区综合安全治理和应急救援科技化、现代化。实施地下矿山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单班下井人数30人以上的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升级改造,一等、二等、三等尾矿库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在线米的露天边坡。

  发展基于新技术的秒级精准靶向信息发布技术,推动建设基于云构架、多部门应用、多手段共享的新一代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完善预警发布机制,将农村预警信息发布渠道融入数字桂林“广电云”村村通、户户用工程及应急广播体系,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系统,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广播电视、农村大喇叭、户外宣传设施和其他各种宣传手段,强化针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类15种应急预警由应急部门统一发布,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传递到受影响人群。在突发事件预警大数据基础上建立综合风险分析和预警决策辅助系统,为涉灾部门灾害管理提供数据分析服务。

  (一)加强消防综合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组建抗洪抢险救援、地质灾害救援、地震灾害救援、化工救援、应急通信保障等专业队伍,增强全灾种救援能力。建立健全县、乡、村等基层防汛组织,完善防汛救援力量体系。

  “一专多能”建队原则,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逐步由专业森林火灾扑救向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转型升级。市、县两级建设规模适度的专业森林伍体系,各乡镇(街道)、广西直属国有林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桂林市直属国有林场及其他森林管护经营单位根据森林经营和管护实际,建设专业或半专业的森林伍。加强驻防队伍营房、直升机场建设和高科技装备更新升级,推动以风力灭火为主向以水灭火为主转型,逐步实现灭火装备体系化。(三)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救援队伍建设,严格按照规定组建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救援队。依托本地企业至少组建一支综合性安全生产专业救援队伍,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依法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实现政府应急救援力量和社会救援力量有序整合,加强与大型企业的战略合作,不断增强社会专业救援力量。依托市内直升机、无人机企业,通过租赁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直升机临时起降点、取水点、野外加油等设施和保障机制建设,健全完善航空救援联动机制,构建具有桂林特色的航空应急救援体系。

  (四)加强社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大力发展社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引导扶持一批山地救援、水域搜救、空中救援、医疗救护、心理健康服务等社会专业应急力量。不断提高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水平,加强社会应急力量管理,完善队伍管理、人员备勤、装备维护、训练演练等方面工作制度,强化应急能力、物资、预案等方面准备,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向专业化、属地化方向发展。

  (五)加强基层志愿者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八桂应急先锋社区(企业、农村)队伍建设,优化整合基层各类应急力量,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和工作人员为骨干,依托乡村消防站、民兵应急分队和其他志愿者,组建乡村综合应急志愿者队伍。抓好专家信息收集、分类、建档工作,建立数据库,逐步完善专家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专家参与应急工作的机制,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与辅助决策作用,提高科学处置水平。

  一支抗洪抢险救援专业队;市消防救援支队组建一支应急通信保障专业队、一支轻型地质灾害救援专业队和不少于一支化工灭火救援编队。2.在重点行业领域单独建立或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建立

  12小时内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安全住所、有病能及时治疗。研究调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补助政策,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补助标准。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体系,健全灾害信息员分级培训工作机制,确保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二)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按照

  “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完善以政府储备为主、社会储备为辅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编制全市抢险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标准,推进应急物资储备与调度云平台建设。探索与辖区内大型物流企业建立应急物资代储和紧急配送战略合作关系,不断提升整体储备效能。优化应急综合救援物资(包括抢险救援物资、生活类救灾物资、救援队伍保障物资等)储备仓库布局,加快推进基层抢险救灾物资储备项目建设,重点建设桂林市应急保障中心项目。进一步畅通应急保供投放网络,落实重点商品政府应急储备制度,确保发生灾害事故和紧急事件时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应急处置需要。(三)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基层应急避难所工程,提高全市突发灾害逃生避险保障能力。加快建设消防、医疗救护、交通、通信、生态环境、旅游、水利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将应急避难场所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配备灾民安置、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应急供水和临时供电保障设施。充分利用学校、广场、公园、体育场馆、绿地等公共场所,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满足紧急疏散避险需求。

  九大工程”根据自治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的有关部署,推动我市各牵头部门加快实施自然灾害防治“

  九大工程”。结合桂林实际,具体做好以下六项工程,确保明显见效。一是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风险要素全面调查,对重点隐患进行调查与评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开展灾害风险评估,根据应用需要编制1:5

  1:10万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修订主要灾种区划,编制综合风险区划图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二是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工程,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湿地保护与恢复。

  (一)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构建上下衔接、相互融合的应急预案体系。推动市、县两级总体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指导乡镇(街道)乃至村(社区)编制基层应急预案。加强灾防责任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应急预案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健全供水、供气、供电等生命线工程以及能源、通信、交通运输、粮油食品等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的应急预案。举办重大节庆活动、体育赛事、文艺演出按照

  “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加强预案动态管理,不断完善各级各类预案的评估、修订和宣传培训工作,提高预案编制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二)实施应急预案备案和演练制度。负责受理备案的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同时负责报备单位应急预案实施和应急演练的监督管理。强化应急演练组织实施,针对防汛抗旱、地震救援、城市消防、森林防火、矿山救护、地质灾害处置、危险化学品救援、环境应急、水上搜救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群众广泛参与、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种多样、安全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突出

  “全灾种、大应急”的演练思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全过程推演。市、县两级政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应急演练;专项预案、部门预案至少每三年组织一次演练;自然灾害易发区域辖区政府、高危行业企业、生命线工程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单位要经常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其他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三、推进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全市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机制。制定全市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和实施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队伍及装备配置、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等相关标准。健全灾害防治和风险防范控制标准、自然灾害预警标准、突发事件分类分级标准以及应急信息处置、报送、响应和救援工作标准。建立全市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达标评审制度,以建章立制、奖惩激励、诚信体系为抓手,将评审达标与安全许可、项目拨款、评先奖励、诚信建设挂钩,促进各项标准在责任地区、责任单位落地。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在重点领域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覆盖。

  推动基层防灾减灾能力标准化建设,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组织体系、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公共消防设施、应急避难场所、风险隐患排查、应急疏散演练和应急常识宣传普及等工作标准。积极开展试点示范,进一步提高基层特别是村(社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加强村(社区)减灾资源和力量统筹,着

  “瓶颈”,实现乡村就近提醒预警、就近排查风险、就近组织避险、就近组织施救“四就近”,有效避免人员伤亡特别是群死群伤。五、加强基层应急文化建设

  硬”项目和“软”项目建设。打造安全文化广场、安全文化长廊等宣传场所,充分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5·12”国家减灾日等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活动,运用微信、微博、抖音、公交视频等新媒体,制作具有地方特色的宣传片等。扩大应急管理工作的社会影响,提高公众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意识

  “应急先锋人物”“应急先锋志愿者”等评选活动,培育宣传系列先进典型。建设完善应急系统宣传信息员队伍、通讯员队伍等,构建高效统一的大宣传格局,强化全系统宣传服务能力。专栏7

  远程控制、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应用。提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智能感知及监测预警能力,推进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防范科技发展,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支撑作用。推动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与“平安桂林”建设及雪亮工程等重点工程的衔接,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二、实施智慧辅助决策

  完善桂林市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加强数据互联共享,实现多部门视频监控点位互通。采用物联感知、航空感知和视频感知技术,构建全市感知数据采集体系。实时接入消防、气象、水文、交通、测绘等相关重要数据,集成建立全市应急物资装备、预案、队伍等数据库,打造应急信息数据库、信息交换、指挥调度集成一体的指挥系统平台。深化大数据运营能力,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得到及时、准确上报和妥善处置,提升应急指挥智能化和高效化能力。

  全面整合安全生产各类业务应用,切实解决信息重复采集、反复填报问题,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持续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系统建设及应用。加强监管执法智能化系统、装备的配备及应用。实现安全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智能化自动化,提升安全生产综合服务与监管能力。四、实施智慧救援

  构建市、县一体的大应急指挥救援体系,并逐步延伸至乡镇(街道)、村(社区)。推广应急管理部灾害事故精准救援系统,强化灾害事故现场人员车辆管控、自救互救、线上医疗救助、救灾捐赠、应急物资申领等智能化管控能力。提升各级应急救援队伍无人机、机器人等智能装备的配备率,探索新型智能装备应急救援应用模式,推动从人灾直接对抗向无人化智能救援转变。

  运用平台。开展大众化、精准化的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宣传与培训。提高监管对象和公众对安全应急工作的直观认识和防灾自救能力,利用大数据提升科普宣教信息精准推送能力和灾害事故舆情应对能力,不断提高公众积极性、参与度和普及率。专栏8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完善科技成果应用激励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应急管理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和技术转移基地,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辐射带动作用。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鼓励企事业单位自主研发防灾与安全技术和产品,并积极推广应用。鼓励对防灾与安全科技研究或产品研发有重大贡献的企业及其科研人员积极申报科学技术奖励,及时在桂林市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发布应急管理科技成果。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推动集应急产品生产试验检测认证、应急物资仓储、应急救援服务、应急宣传培训、应急交流合作为一体的应急产业体系,推动桂林应急产业快速发展。

  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结合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实际,在全市应急部门扎实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实干型、创新型、廉洁型“五型”机关建设和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四强”党支部建设,树立一批先进科室、党支部和个人,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敢担当善作为、干事创业奋勇争先的积极性。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育、选、用、管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干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进队伍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组织干部系统学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分专题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干部队伍专业型人才配备,加快配齐危险化学品、矿山、金属冶炼等行业安全监管专业人员,力争专业化率达

  (一)加强安全培训机构建设。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要求制定培训计划,组织指导具有培训资质的教师每年到企业实践或调研,提高授课针对性、规范性和系统性。培训考试机构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考核标准,通过建设远程监控、实地检验等监督手段和全方位、标准化考核方式,达到规定学时,提升培训质量。

  (二)全面整顿和规范应急管理培训服务市场。严格监管应急管理培训服务社会机构,制定灾害防治和安全技术培训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完善安全资格考试制度,推动应急管理培训机构提升自身素质和培训质量。积极做好全市安全技能提升行动,不断推动安全培训相关学科建设工作,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规划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应急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措施具体化,全面分解落实。有关部门依据本规划制定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将规划转变为可操作的行动计划,把职责细化分工下达到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和本行业领域企业。

  各县(市、区)要将本级负担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纳入本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可按年度分批次安排,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如期完成。整合安全生产等专项资金,切实保障应急执法、灾害救援、危化品监管、矿山监管、工贸监管、水上搜救等工作经费。切实保障应急救援队伍必需的经费,确保应急救援队伍正常运行。切实保障智慧应急、救援装备维护更新必需的经费,确保全市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和应急救援装备性能正常。切实保障应急救援物资采购和维护管理必需的经费,确保抢险救灾物资投放。

  打造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应急管理的良好政策环境。严格落实安全设备采购资金纳入企业经济核算成本政策,鼓励企业淘汰落后工艺装备,不断提升安全技术水平和防护能力。制定灾害治理、安全装备和安全防护新产品研发的地方税赋优待政策,扶持和鼓励企业研发灾防和安防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制定应急救援队伍依附企业灾害治理项目工程投标倾斜政策,减轻应急救援队伍财政供养负担。加大政府科研经费在防灾与安全项目安排的比重,建立救援有偿服务和救援设备采购租赁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实事故伤亡赔付制度。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考核办法,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将落实规划情况纳入年度应急管理或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做好规划中期评估和期末评估,并依据评估报告作出适时调整。

  个,值班室按照满足6—8人同时值班的标准设置,联合会商席位不少于20个,视频会议室席位不少于40个,两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合并建设。县级应急指挥中心(平台)功能场所参照自治区、市级指挥中心(平台)建设,部分场所可结合实际合并建设,其中指挥大厅总席位不少于30个,值班室按照满足3—5人同时值班的标准设置,联合会商席位不少于10个,视频会议席位不少于30个。乡镇应急指挥中心(平台)要设立一个值班会商区,配备相关业务信息系统,原则上设置在乡镇政府办公楼或大院内,与其他日常办公场所保持相对独立,具备指挥调度、值班、会商功能。2021

  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推行联合执法和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坚持效能优先,实现一户企业对应一个执法主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快推进“互联网+执法”。2021

  双重预防体系”标杆企业,提升危化品生产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实施非煤矿山智能化发展行动计划,推进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实施高危行业安全技能提升行动。2021

  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领域、工贸行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整合气象、水文、地震、自然资源、林业和园林等部门监测资源,健全完善跨部门、跨地域的灾害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合会商研判机制。

  推动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升级;升级改造矿山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分批次推进各类工业园区生产企业自用和园区监管两套可拆分、可对接的监测系统建设。

  完善林火卫星监测系统建设,实现大面积森林的无死角、全天候实时监控;实现边远地区和人烟稀少地区的林火精准化、精细化监控,对重大林火蔓延情况进行连续跟踪监测并提供扑火辅助决策等。

  建设基于云构架、多部门应用、多手段共享的新一代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将农村预警信息发布渠道融入数字桂林

  广电云”村村通、户户用工程及应急广播体系,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系统,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广播电视、农村大喇叭、户外宣传设施和其他各种宣传手段,强化针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2021

  2.在重点行业领域单独建立或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建立一支及以上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包含培训交流中心、安全教育体验基地、应急救援综合训练基地、安全生产培训与特种作业实训基地、安全工程技术专业实训基地等,并配置相应的救援装备和物资。2021

  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各建设一个应急与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内容包括土建、仓储空间、机械化设备、应急救灾指挥中心及信息化设备等,构建具有桂林特色的市、县、乡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提升全市救灾物资保障网络的灾情感知、信息处理、应急指挥、紧急调运与决策分析能力。

  在全市统一基本保障范围、基本保障额度、基本保险条款、承保机构准入标准、定期调整基准费率,将因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救灾、特定意外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以及因灾造成住房倒损、家庭财产损失等纳入灾害民生综合保险保障范围,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协调社会管理等功能。

  九大工程”根据自治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的有关部署,结合桂林实际,有针对性地推动各牵头部门加快实施自然灾害防治

  编制和修订市、县两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各专项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政府、部门、企业三个层级的安全生产领域和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推动社区、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普遍开展疏散逃生、应急避险等方面的群众性应急演练。

  制定全市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和实施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队伍及装备配置、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等相关标准;健全灾害防治和风险防范控制标准、自然灾害预警标准、突发事件分类分级标准以及应急信息处置、报送、响应、救援工作标准。

  依托自治区级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逐步扩展建设城乡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市、县两级接入本地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重点工贸企业监测监控信息,逐级汇总至自治区级平台,同步推动

  一张图”及防汛、防火、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等专业指挥图层,实现网上监测、图上分析、图上调度等高效可视化应急指挥的目标。市、县两级应急部门重点配备指挥大屏、融合通信等硬件设备,横向联通本级应急指挥重点单位,基于自治区级平台开发本地特色应用。乡镇配备软硬件一体化的智慧屏终端、卫星电话、对讲机、信息接报移动终端等设备。落实应急通信资源共享清单,借助各级运营商的资源和技术力量,贯通各级应急指挥中心与灾害事故现场指挥部、救援队伍、待救援群众间的通讯网络。2021

  App,开展分众化、精准化宣传教育,普及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提高监管对象和公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直观认识和防灾自救能力,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提升科普宣教信息精准推送能力和灾害事故舆情应对能力。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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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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