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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入狱!逾30起命案逃犯集中落网 最长潜逃37年

  (原标题:红星深度 | “疫”外收获:逾30起命案逃犯终落网 最长潜逃37年)

  “我受不了啦……警察同志,我要自首!”2月中旬,一个中年人来到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刑侦大队自首。

  视频显示,这名男子独自一人背着方形蛇皮袋来到刑侦大队,袋子里是他的被子和衣服。

  

 

  ▲自首时监控画面。图据网络

  据《厦门日报》报道,来自首的是现年46岁的张某祥,贵州人。张某祥于1995年伙同他人在贵州安顺持火药枪、炸药、刀具等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2000年10月服刑期间,他趁外出劳动之机脱逃。

  潜逃的20年里,张某祥一直在全国多地逃窜、躲藏,靠打零工为生。

  不过,这回,他“想开了”。毕竟,疫情防控期间,厦门警方加大对工厂、旅店、社区和出租房的排查,同时发动志愿者、广大群众参与其中,打响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在这场战“疫”中,深知自己被通缉的张某祥无工可打、无房可租,也坐不了车,身上又没钱,只好在小树林、排洪沟、桥底下风餐露宿,连续一个月的忐忑不安后,他终于下决心去自首。

  结束20年的逃亡生涯,这回,他实现“拎包入住”。

  

 

  图据视觉中国

  事实上,张某祥还不是潜逃最久的罪犯。连日来,红星新闻根据全国各地媒体、公安局官网进行大量梳理和统计后发现:至少有超过30名“杀人犯”在疫情防控期间落网,不少犯下命案的逃犯潜逃时间超过20年,潜逃时间最长的37年。

  这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各地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和要求,联防联控,

  在“不漏一人”的疫情查防中,获得的“疫”外收获。

  为何在战“疫”时期能抓获这么多逃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教授王太元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用“形势紧,科技强,更强是人防”来总结。

  因疫入狱

  诸多大案要案嫌疑人集中落网

  2月23日,28年前发生在南京医学院的杀人案告破。据南京市公安局通报,经审讯,麻某钢交代28年前在原南京医学院将受害人林某强奸并杀害的犯罪事实。

  麻某钢落网的细节,警方没有详细披露,但强调“得益于现代刑侦技术的深度应用和现代打击犯罪新机制的建立,以及公安部领导下的各兄弟公安机关扎实的刑事基础工作”。

  在江苏省建湖县,疫情发生以来,截至2月28日,全县就抓获在逃人员17名。

  江苏省全省“收获”逃犯的数量更为可观。2月23日,江苏省公安厅发布通报称,疫情发生一个月来,江苏省共抓获逃犯481名。

  

 

  图据视觉中国

  邻省浙江和安徽,同样“战绩”盈盈。

  2月28日,浙江省公安厅发布通报称,1月23日至2月22日,疫情防控期一个月内,浙江省共抓获在逃人员678名,其中外省在逃人员74名,故意杀人在逃的3人。

  在安徽省,自疫情发生至2月19日,该省也抓获各类在逃人员452名,其中有2人身负命案潜逃20年。

  事实上,不只在江浙或安徽,哪怕在贵州、内蒙和新疆等地,各地警方也在疫情防控中获得不少“疫”外收获,且还是些大案、要案的“主角”。

  据公安机关公开披露犯人落网的案件,红星新闻检索、梳理到其中60起相对较为典型的案件。结果发现,疫情期间落网的逃犯主要有:杀人犯、诈骗犯、抢劫犯、涉毒犯、盗窃犯、强奸犯。

  其中,身负命案的有30起,诈骗6起,抢劫5起,涉毒3起,偷盗3起,强奸3起,其他10起为普通案件的逃犯,比如虚开15亿元增值税发票、寻衅滋事等等。

  20年以上逃犯 多因身负命案

  对公开披露的这60起案件进行梳理和统计后,红星新闻发现,疫情期间落网的逃犯中,逃亡时间在20年以上的有20起,分别是:

  王某,吉林省临江市人,1998年2月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潜逃22年后在贵州落网。

  张某祥,贵州人,1995年持枪、刀和炸药抢劫被判入狱服刑5年后,趁外出劳动之机逃跑,潜逃20年后在厦门落网。

  胡某顺,河南省内黄县人,因宅基地纠纷,伙同其哥哥将邻居一家3口杀害潜逃20年后,在内蒙古落网。

  刘某,湖北丹江口市人,在丹江口市的一家电影院门前,纠集他人将潘某捅杀致死后潜逃。27年后,因疫情担心家人安危,他在广东河源向警方自首。

  谢某才,贵州大方县人,在家乡伙同他人殴打付某某致死,潜逃20年后落网。

  罗某,江苏常州人,1993年在广东顺德杀人潜逃27年后,终在家乡常州市金坛区落网。

  徐某龙,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网上追逃21年的命案逃犯,疫情防控期间,在阜阳市太和县原墙镇辖区内被抓获。

  韦某聪,广西平果县人,杀妻潜逃27年后在安徽省落网。

  郑某,安徽淮北市人,27年前,他伙同妻子在安徽老家将村民汪某杀害后潜逃,后于新疆昌吉落网。

  刀某,云南省德宏州芒市人,因农田用水纠纷,他用锄头打人致死,37年后落网。

  辛某,河北省魏县人,25年前,捅死村民后逃亡。疫情防控期间他在河北省南宫市强行冲卡,被抓后装聋作哑漏破绽,最后终被抓。

  韩某,陕西省富平人,22年前,在老家因庄稼灌溉收取水费问题和他人产生纠纷,并殴打他人致死,随后逃亡到广东东莞市。疫情防控期间,他不戴口罩,拒绝防疫检查落网。

  王某某,河南省太康县人,20年前因强奸潜逃,疫情防控期间落网。

  马某某,陕西商洛市人,1995年杀妻潜逃25年后落网。

  曾某,辽宁省大连市人,因琐事捅杀1人、捅伤1人,潜逃25年后在内蒙古落网。

  刘某连,山东省巨野人,1998年伙同兄弟杀害本村一名村民后出逃,22年落网。

  邹某,湖北省监利县人,21年前,在工厂宿舍与同事敖某玲因生活琐事争吵,后他将敖某玲杀害潜逃,以乞讨为生。疫情防控期间于江西省奉新县落网。

  武某军,安徽省凤阳县人,1995年,因池塘和水稻的灌溉起纠纷,他用红缨枪刺杀他人致死潜逃。25年后终落网。

  黄某,海南省临高县人,26年前,他在浙江省宁波市打工时,因琐事,趁舍友范某熟睡时,他将范某刺死逃走,终落网。

  麻某钢,江苏省沛县人,28年前他在南京医学院将学生林某强奸并杀害,终落网。

  红星新闻统计发现,疫情期间落网的逃犯中,潜逃时间最长是刀某。  

  ▲潜逃37年的刀某被抓获。图据网络

  据云南省德宏州芒市边境管理大队介绍,1983年8月18日下午,在自家农田埂上,因放水田灌溉问题,刀某与波某某发生争执。随后,刀某用锄头击打波某某后脑致波某某死亡,案发后刀某某潜逃至境外生活。

  37年后,刀某某侥幸认为案发时间太久不会被发现,便悄悄返回国内生活。疫情防控期间,刀某很快被抓,他也从一个青年变成一个62岁的老人。

  此外,逃亡时间在20年以下的,也有不少人。但这些长年逃亡的,以犯下命案为主,其他是诈骗犯、抢劫犯和盗窃案。

  警示:小事不可小视 命案均由小事起

  梳理疫情期间的这些案件可发现,长期潜逃的罪犯,主要是身负命案。而这些命案绝非因为矛盾大到无法沟通弥合,很多案件甚至原本就只是邻里间、家庭间、夫妻间的一点点小恩怨诱发的,但由于一时没控制好情绪,最终酿成一桩桩惨痛而深刻的悲剧。

  红星新闻梳理前述60起落网者的案件发现,有30起涉及命案,其中17起命案是邻里间或家庭内部小矛盾引发。

  邻里间的矛盾,主要是在20-30年前,犯案者大都在家务农,而纠纷主要体现为因农田灌溉诱发,比如前述提及的云南人刀某;陕西人韩某;安徽人武某军,都因农田灌溉诱发命案。命案主要发生场域是农村社会。

  此外,宅基地之争诱发的命案也不在少数。比如最近在内蒙古落网的胡某顺,他是河南省内黄县人,20年前,因和邻居有宅基地之争,他和哥哥将邻居一家三口杀害潜逃。截至他落网时,他哥哥依旧还在潜逃。  

  ▲胡某顺被警方抓获。图据内蒙古阿拉善盟阿左旗公安局

  而在河南省叶县,因宅基地纠纷,葛建华伙同他人对村民施害,造成1死1伤,潜逃11年后,在疫情防控期间,他在山西临汾自首。

  检索发现,很多命案都是“琐事引发”。这些琐事不只发生在农村社会的邻里间,也发生在和工厂同事间。

  比如,湖南省新化县人扶某,2004年,就因一点琐事,在出租屋内对同事下手,并造成他人死亡。潜逃16年后,终于疫情期间落网。同样是湖南人的刘某,在广东因和工友发生矛盾,杀害了工友,潜逃14年后,疫情防控期间,他在浙江诸暨落网。类似的,还有前述提及的潜逃21年的湖北省监利人邹某。

  家庭内部的情感纠纷,也易诱发命案。比如广西平果县榜圩镇村民韦某聪与妻子韦某卫就因琐事引发争执,后韦某聪起了歹念,凶残地将韦某卫杀害。再比如江苏省泗洪县人鲁某,在2004年,因感情纠纷,他将妻子刺伤致死,潜逃16年,疫情防控期间在河南落网。

  多宗杀妻案中,情节尤其恶劣是潜逃19年、二次杀人后再次潜逃终落网的郑某。郑某是福建省南平市人。2001年,他发现妻子许某美出轨后,将妻子杀害潜逃。潜逃期间,他在江西省广丰市一家废品收购站找到工作。工作中,由于身负命案,他不敢提出高的要求,而且工作任劳任怨,加上他人长得帅,很快讨老板娘欢心,老板娘吴某后来和丈夫离婚并和郑某结婚。  

  ▲身负两条人命的郑某终落网。图据福建南平浦城县公安局

  据南平市浦城县政府网站介绍,此后,吴某与郑某发生感情纠纷,吴某要求郑某离开废品收购店。对此,郑某多次威胁吴某无效后,于2020年2月18日,将吴某骗上山,要求吴某与他和好。遭到拒绝后,郑某露出凶残本性,在一树丛旁将吴某掐死。

  事后,郑某拦下一辆出租车准备逃往福建省松溪县。疫情防控中,当他乘坐的出租车行至浦城县水北加油站卡点时,就被浦城警方拦截,郑某当场被抓获。经突审,郑某对两起杀人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联防联控下无路可走,13人选择自首

  梳理60起疫情期间落网的典型案件,红星新闻还发现,有13起案件是当事人自首。这13起自首案件中,涉嫌抢劫的有4人,涉嫌杀人的有4人,涉嫌贩毒或运输毒品的有3人。此外,涉嫌诈骗和强奸而自首的,各1人。

  自首者中,很多人都潜逃20年以上。疫情防控期间,他们在居住、谋生以及面对处处查岗、查身份证的背景下,无处可逃,最终只能自首。

  潜逃20年,最终选择到警局“拎包入住”的张某祥就向厦门警方直言:“我受不了,我要自首。”据厦门警方介绍,张某祥称,看到处处卡点加密、盘查更严,心慌了。

  因为张某祥没有身份证,躲藏期间无工可打、无房可租,坐不了车,身上又没钱,只能在小树林、排洪沟、桥底下风餐露宿,忐忑不安度日。

  在贵州向警方自首的吉林省临江市人王某,同样出于惶惶不安。他向警方直言,犯下杀人案后一直在全国各省东躲西藏,不敢透露自己真实身份,不敢和人交朋友,只有做苦力为生,天天担惊受怕。

  “现在贵阳疫情防控工作太严了,到处是卡点,走到哪里都是警察,走到哪里都要身份证实名验证。”王某感慨道,“我不敢住酒店,小旅馆也全部关门,饭馆也关门,各个卡点都有警察查身份,进不去,也出不来,连公交车都坐不了,我已在街上游荡4、5天了,我走投无路了,于是自首。”

  因宅基地纠纷而杀人的葛某华也向山西临汾警方直言,疫情期间到处都设卡检查,他没有身份证,找不到工作,“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连续几天食不果腹、夜不能寐。”他说。

  这是诸多自首者面对全国联防联控时的无奈抉择,但也是最正确的选择。更多没有选择自首的逃亡者,则在疫情防控期间,在社区工作人员、民警或志愿者等查研身份过程中,漏出马脚而落网。

  专家:形势紧,科技强,更强是人防

  为何战“疫”时期能抓获(包括自首)很多长期潜逃者?3月3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教授王太元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说:“形势紧,科技强,更强是人防”。

  王教授解释说:首先,疫情严重、形势紧急,在逃人员也担忧东躲西藏易感染疫病而送命;其次,科技强,全国各地利用各种高科技手段测体温、查证件、严管进出车辆和人员,加上扫脸验证、网上比对日益普及和全国共享,在逃人员隐匿逃逸的难度日益加大;再次是“强人防”,不光警务司法人员,各级各类公务人员,甚至社区管理者、社会服务人员、全体公众都普遍关注“你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问题,在如此普及的全民动员、全民参战面前,隐姓埋名、东躲西藏者,也难以隐藏、无所遁形。

  王太元说,从短期和具体业务上说,这对今后的公安工作都有相当大的启示——应更全面、普遍发动群众主动积极参与、依法搞好安全防范,个人保护自身安全的同时,关注家庭、单位和社区安全防范,注意发现并及时报告不明人员或存在奇怪现象和潜在的危险。此外,家庭、单位、社区的各类社会服务、社会治理人员,要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做好自家事”,确保基层治安管控不留死角、没有缺口。与此同时,警务、司法人员和组织,把需要长期持之以恒的追逃工作融入各种中心工作、临时任务、紧急处置中,全面发挥、不断扩展群防群治和防控科技的功效。

  对长期建设的启示,王太元认为,可以概括为四个层次:

  全面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夯实社会服务、秩序管控、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基层基础工作;

  以多种方式稳步推进多警种联勤、军警民联防、多部门合作、多区域协作,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治安维护、防灾减灾、应急处突等能力与水平;

  紧跟生产、生活的动态化、信息化、网络化发展趋势,不断深化、系统合成社会治理、公共安全领域的科技运用,相应优化、不断提升相关领域的组织运作、行动指挥、勤务保障能力与水平;

  全面优化、完善社会各方面、各层次行为规范,依法固化共建共治共享、联勤联防联动,整体提升国家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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