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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拟规范暴力催收:催收债务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资料图:市民从中国人民银行前经过。中新社记者张兴龙摄

央行27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金融机构向金融消费者催收债务,不得采取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方式,不得损害金融消费者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追讨债务的,应当在书面协议中明确禁止受托人使用前款中的追讨方式,并对受托人的催收行为进行监督。

(记者李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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