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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30万还390万 男子身陷套路贷竟伙同他人骗走父亲名下商品房

因为一笔30万元借款,男子尚城(化名)陷入套路贷漩涡中。为摆脱债务,其借口要帮孩子上户口,从父母处骗来价值599万元的北京西城区一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并将抵押房屋所得390万元用于偿还债务。日前,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判决尚城犯诈骗罪,免于刑事处罚。

1月3日,北京青年报从裁判文书网获悉该案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尚城,男,43岁,大学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至10月,被告人尚城因需归还债务向张某、王某(均另案处理)借款人民币30万元,张某、王某以需要归还借款本金、保证金、垫资费用及利息、罚息为由,要求被告人尚城归还人民币380万元。2017年4月,被告人尚城前往父母住处,以给孩子办户口上学为名骗取父亲名下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后街一套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伙同他人采用冒名顶替、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方式将该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被告人尚城将该房产抵押人民币390万元用于偿还债务。经认定,该房产于2017年9月14日的价格为人民币599.1万元。

据被告人尚城供述,其陷入债务漩涡最早源于一笔6万余元借款。他供述称,2017年4月,自己经一贷款公司介绍认识了孙某。其声称母亲住院,需要借款6万元,孙某于是同意借款,但要求尚城出具11万元的借条,月息为20%。次日,孙某向尚城转款11万元。很快,尚城又向对方又转回去3万余元,包括第一个月的利息2万元、1万元保证金、数千元下户费等。到了第三个月,尚城无力归还本息,于是在孙某提议下,打起了父亲名下房产的主意。“我以给孩子上户口的名义拿走了西城房产的房产证,交给了孙某。孙某给了我一个假房产证,拿走了真房产证,我还给父亲的就是这个假房产证。”后孙某将其债务转给张某,在张某安排下,尚城与一假扮其父亲的老人一起在住建委办理了过户手续。为顺利过户、办理抵押,其又多次与张某、王某签订借款合同。

法院认为,被告人尚城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尚城因被他人实施套路贷,为偿还债务骗取近亲属的财物,且在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取得了近亲属的谅解,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2019年12月30日,北京一中院判决该案:被告人尚城犯诈骗罪,免予刑事处罚;查封在案的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后街涉事房屋依法发还其父被害人尚某。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孔令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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