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桂林资讯  资讯

桂林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桂林市雁山区大学生创意产业园)

桂林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桂林市雁山区大学生创意产业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拟征收雁山区雁山镇三立村民委员会老屋里村民小组和茶江村民委员会茶园里村民小组、江口村民小组的部分集体土地。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雁山区雁山镇三立村民委员会老屋里村民小组和茶江村民委员会茶园里村民小组、江口村民小组的部分集体土地(四至界址范围以实地勘测定界为准)。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本次征收土地拟作为桂林市雁山区大学生创意产业园(电科云二期、国际大数据发展中心)项目建设用地,拟开发的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相关规定,可以依法实施征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雁山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范围内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农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和清点确认,请上述拟征地范围内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做好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登记工作。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市政规〔2020〕11号)及《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桂林市市辖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市政规〔202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六、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青苗、抢建建(构)筑物及抢葬坟墓,凡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建(构)筑物及抢葬的坟墓,不予办理补偿登记,不予补偿。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桂林创意产业园
  • 编辑:夏学礼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