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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桂林人社局刚刚发布重要消息!

注意!!桂林人社局刚刚发布重要消息!

  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税务局已确定了广西2021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即日起,桂林市民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银行网点等方式缴费。

  据悉,2021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9832元(5819元/月),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8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323元/月。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缴费划分为9个档次(增设一个最低档次)供大家选择。

  同时,今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往年更方便,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缴费:关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缴费;持参保人社保卡或身份证(户口本)到桂林市区的桂林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漓江农村合作银行、中国邮储银行任一储蓄网点缴费;参保人可到各城区办税服务大厅缴费;参保人可通过支付宝的“市民中心”选择“社保”模块或微信的“城市服务”选择“社保”模块进行支付缴费。

  缴费成功后,如因领取社保补贴或其他原因需要完税凭证的,可到各城区办税服务大厅打印纸质的完税凭证或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下载电子版完税凭证。

  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每年年末是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高峰期。为避免年末缴费拥挤,建议市民及时缴费。其中,按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可跨年补缴上年及往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各位参保人务必在今年12月25日前完成2021年度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

  同时,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25日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当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时间。因疫情影响,未及时缴纳2020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且已于2020年完成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参保登记的人员,最晚可在2021年12月25日前按2021年度标准缴纳2020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公告》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用人单位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1年我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暂按上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9832元(5819元/月),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8元/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492元/月;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323元/月; 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所参保的险种缴费基数下限为3323元/月。

  二、现网厅已开放2021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基数申报业务一年只能申报办理一次,请各单位于11月12日前完成基数申报业务﹝(网厅申报模块:单位服务—征缴业务—职工工资申报(含批量)﹞。

  三、我中心将于11月15日对各单位人员缴费基数按上限、下限标准调整,并从2021年1月起进行基数补差,与当月正常缴费一起征集(单位可通过网厅导出自缴通知单明细进行核对)。

  四、由于办理减员、退休等业务后,无法为员工办理基数调整,11月12日前,如有需办理减员、退休等业务的,请先行办理基数调整,审核成功后再办理此类业务。

  提醒:各单位应如实申报全体员工工资基数(不要直接填写缴费基数下限),谨慎填写,不做重复修改,并将职工签名的基数申报表做好单位公示,作为备案材料入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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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广西桂林人社局
  • 编辑:夏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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