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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自贸区扩容的制度创新趋势

李成刚

日前,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由18个增加到21个,形成了覆盖沿海、内陆、沿边的统筹兼顾的全方位开放格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已成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战略高地。

从新一轮自贸区设立的特点来看,可以看出,在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投资贸易便利化、事中事后监管、金融创新等制度创新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也体现出一些着力解决改革创新力度放缓、区内区外联动不足,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的逻辑和趋势。

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趋势

新一轮的3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发展方向上强调突出畅通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突出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突出深化改革激发新发展活力、突出高水平开放打造新发展优势等要求,进一步体现了我国自贸区建设在制度创新上的一些新趋势。

“新一轮自贸试验区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从注重便利化向便利化与自由化并重,在关税贸易政策、投资管理体制、金融市场开放、政府职能转变等领域作出重大改革,构建符合国际惯例的运行规则和制度体系,形成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投资环境。”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自贸区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丁宏向表示,除此之外,制度创新的趋势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更加强调贸易促进与产业发展并重,以夯实产业基础能力为根本,打造具有战略性和全局性的产业链,引导产业加快向供应链、价值链、创新链高端跃迁,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力争形成产业集群规模经济优势;更加注重创新驱动和开放合作并重,强调持续推动全面开放与强化自主创新相结合,努力营造更加适于创新要素跨境流动的便利环境,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和科技创新的协同效应,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道路;更加强调区内发展与区外联动并重,以点成线、以线组面,推动优势互补、协调联动、错位发展,最终带动全域步入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更加强调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并重,既要对标更高水平的国际经贸规则,结合地方特色,加强顶层设计,又要立足于建设“先行区和示范区”,为提高对外开放整体水平树立更高的标杆。

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金融制度和政府管理创新以及法治环境建设的重大经济政策之一。新一轮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容,也彰显了我国改革开放的新思路和新格局。

丁宏认为,在宏观定位上,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提升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放宽了市场准入,促进了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在内涵架构上,瞄准世界开放创新前沿,构建科技与产业融合新体制机制。在发展方向上,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打造实体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为探索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提供了全新的平台。在金融服务上,倾向实体经济和创新发展能级,提升区域金融业发展能级。在营商环境上,充分赋权赋能,提升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着力构建最佳服务企业环境。

空间布局进一步克服差异化问题

“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设立政策能够显著促进域内经济增长,但政策效应存在区域差异性,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还须进一步发挥区域优势,加强政策统筹,扩大开放,从而提升产业结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天津财经大学统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白仲林向表示,当贸易依存度高于40%时,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区域内产业结构升级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因此,在深化改革开放的高质量发展进程中,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区位选择必须以其对外开放水平为基础,避免地理上均匀分布的惯例。各地区的产业结构升级和高质量经济发展尚需因地制宜,尤其是中西部内陆地区还须进一步探索新发展模式。

他认为,为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区域经济发展效应,首先,应在区域发展的过程中应加强政策统筹,实现区域发展的均衡化。尤其要注重提高中部地区的政策力度,充分发挥区位优势,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培育新的外向型经济增长点。其次,应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作为深化改革开放的长期战略,充分发挥产业结构升级对经济增长的持续推动作用。最后,由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区位选择须以其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所以,在综合考虑其他因素的基础上,选择对外开放程度相对较高先行先试,能够最大程度地实现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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