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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广西两地确诊病例被立案侦查或逮捕,当地相关干部被立案、免职或问责!

  近日

  柳州、来宾对一批

  在疫情防控中存在问题的干部

  进行了问责

  详情如下

  ↓↓↓

  柳州

  两名确诊者被立案侦查,所居住街道社区领导干部被问责

  今天(2月19日),柳州市鱼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报鱼峰区在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有关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魅力鱼峰”官方微信截图

  通报指出,鱼峰区在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有关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工作作风不实、纪律规矩不严,导致疫情排查不准确不到位、疫情管控处置不当,存在疫情传播风险,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一些企业、 群众法治观念淡薄,未正确履行国家疫情防控的相关责任义务,造成疫情防控工作的被动。

  经鱼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有关单位及人员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鱼峰区麒麟街道党工委书记潘宏强身为党员干部,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工作部署指导不到位,导致下级理解和执行不到位,出现漏排情况,发生疫情,造成不良影响,负重要领导责任;对突发疫情采取不当处置时,没有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增加防控工作难度,造成不良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

  经中共鱼峰区委研究决定,对潘宏强予以免职。

  鱼峰区麒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郑玮身为党员干部,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违反工作纪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思想重视不够,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辖区内防控排查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出现漏排情况,发生疫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缺乏法治思维,对突发疫情处置不当,未请示报告擅自发布公告,越权采取措施,增加防控工作难度,造成不良影响,负有直接责任。在当前防控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应予严肃处理。

  经中共鱼峰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郑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鱼峰区麒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任)李年成身为党员干部,违反工作纪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思想认识不足,工作作风不实,不认真履行职责,对挂点社区防疫工作指导不到位,对排查工作情况督促检查不细致,致使发生漏排情况,出现确诊病例,对该社区防疫工作造成较大的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

  经中共鱼峰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年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经中共鱼峰区委研究决定,李年成不再挂任鱼峰区麒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退回原单位工作。

  鱼峰区麒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部长廖仲平身为党员干部,违反工作纪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思想认识不足,工作要求不严,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上级的部署要求传达不到位,对下级的工作指导不到位,对重点工作落实要求不严,导致发生重点防控人员的漏排情况,出现确诊病例,对辖区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较大影响,对此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经中共鱼峰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廖仲平党内警告处分。

  鱼峰区德润社区党委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赖明身为党员社区干部,违反工作纪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思想认识不足,工作缺乏方法,不正确履行职责,落实上级部署不力,对排查登记工作认识不到位、落实有偏差,发生重点防控人员漏排情况,出现确诊病例,对该社区防疫工作造成较大的影响,负直接责任。

  经中共鱼峰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赖明党内警告处分。同时,鱼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责成鱼峰区麒麟街道党工委按相关程序,免去赖明鱼峰区德润社区党委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职务。

  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履行市场监管防控职责不严、工作不扎实,对辖区药店应如实登记购买退烧药品人员的身份信息并及时上报的执行情况监督不到位,未能及时掌握相关人员情况,造成疫情防控工作被动。

  经鱼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给予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批评,令立即整改。

  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群众周某及其家属黄某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来宾

  区委书记、正副区长、镇长4人被问责

  2月18日中午,来宾市兴宾区检察院公布了韦某振因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依法批准逮捕的消息。  

  初步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韦某振(男,43岁,来宾市兴宾区人),长期在湖北省武汉市华南水果批发市场经商,该市场距离华南海鲜市场约2公里。

  2020年1月23日,韦某振明知疫情严重仍乘坐动车从武汉市返回来宾市,回到来宾市兴宾区后,不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向有关部门主动报告。

  1月25日,接到群众反映后,来宾市古三社区工作人员立即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对其进行劝导,要求其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并居家隔离观察,但韦某振拒不执行,多次外出到公共场所活动,并与多人密切接触,最终造成多人被感染和多人被医学隔离观察、市区部分区域被封闭等严重后果,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公共资源也因此遭受巨大损失。

  18日18时30分许,来宾市纪委监委通过官微公布了对这一事件的处理结果:4名领导干部被问责,其中兴宾区副区长韦柳谢、城厢镇政府镇长李英凯被立案审查。  

  近日,来宾市、兴宾区纪委严肃查处了在兴宾区疫情防控工作中,有关单位及其干部履职不力,导致武汉回乡人员韦某振未遵守居家隔离规定,其夫妻二人确诊新冠肺炎前多次外出与他人聚集,接触、感染多人,造成疫情扩散的失职失责问题。

  市纪委对兴宾区委、区人民政府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兴宾区委书记杨添才和兴宾区委副书记、区长周廷新向市委作出书面检查,对兴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韦柳谢立案审查。兴宾区纪委对城厢镇人民政府镇长李英凯立案审查。

  根据卫健部门此前的通报,1月23日,长期在武汉做生意的韦某振返回来宾后,和妻子张某某曾到当地寺庙烧香,多次返回自己的父母亲家吃饭。

  张某某的母亲病重时,两人曾经去过张某某娘家所在的城厢镇泗贯村看望老人。老人去世后,张某某还去守孝,家族还为老人举办了丧事。

  2月6日和7日,张某某和韦某振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后,两人家住的古三安置小区和城厢镇泗贯村被封锁隔离至今。

  由于韦某振自武汉市疫区回到来宾市后,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机构规定的疫情预防、控制措施,造成直接和间接感染人数达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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