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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他人曾举报自己盗窃,男子竟掏出射钉枪开枪打伤人

  (通讯员廖维玉 记者陈晓东)全州县一男子多次犯案被判刑。出狱后,无所事事的他怀疑自己之前被判刑是因为一村民的举报。于是,该男子持改装射钉枪进入该村民家院内对其进行殴打。近日,经全州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该男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此外,该男子还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1000元;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三年,一起合并执行四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元。

  现年45岁的饶某系全州县龙水镇辛田村委人。2005年、2009年、2013年、2016年,饶某均因犯盗窃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两年六个月、一年两个月。

  出狱后,饶某仍然不思悔改,整天游手好闲。2019年6月30日晚上9点左右,饶某因怀疑李某2016年举报自己盗窃耕牛一事,翻越围墙进入李某家院内,对李某进行殴打后逃离。约半小时后,饶某又驾驶一辆银白色面包车堵在李某家大门口,并持改装射钉枪进入李某家院内再次殴打李某。期间,饶某持射钉枪打伤李某左前额,随后逃离现场。经鉴定,李某的损伤构成轻微伤。

  此外,法院还查明2018年7月的一天,饶某在全州县老汽车站附近一家五金店购买了一把射钉器。随后,他在全州镇龙岩村其朋友的厂棚内,用切割机(角向磨光机)、钢管等工具将购买来的射钉器改装成射钉枪。经鉴定,被告人饶某改装的射钉枪能正常击发,属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而在2019年4月26日,饶某驾驶无牌红色摩托车到全州县枧塘镇枧头村委朱家岗村,趁村民朱某一家无人在家时,盗窃了价值约为500元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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